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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力促融资租赁业 “十三五”预期千亿规模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8-20 点击:

 

        新华网陕西频道10月14日电 (记者 贺鑫)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广上海自贸区经验,利用融资租赁业促进实体经济发展,陕西省近日明确将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并出台多项扶植措施。

  确立重要发展地位 出台多项鼓励措施

  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了解到,陕西省在“十三五”期间,将力争形成千亿级融资租赁产业板块,培育10家注册资本超过10亿元、业务量超过100亿元、纳税超过1亿元、专业特色鲜明的融资租赁龙头企业。

  据悉,陕西省将融资租赁业列为优先发展产业,鼓励境内外投资者在陕设立金融租赁企业、外商投资融资租赁企业、内资试点融资租赁企业及特殊项目公司(SPV)。

  鼓励省内装备制造、工程机械、电力设备、能源机械、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等具有优势产业背景的大型企业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发展厂商融资租赁企业。

  鼓励融资租赁企业参与陕西省城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积极稳妥发展居民家庭消费品和文化产业租赁市场。面向现代农业,鼓励发展大型农用机械设备租赁。鼓励为创新、创业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

  支持PPP合作模式 鼓励发展飞机租赁

  据了解,为推进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发展,陕西省将支持在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融资租赁业的聚集区,率先进行融资租赁业政策、功能和制度创新。同时将支持各类开发区采用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设立为区内主导产业发展服务的融资租赁企业,促进产融结合、区融结合。

  支持融资租赁企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加强与银行、保险、信托、基金等金融机构合作,创新商业模式。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互联网等现代科技手段,探索融资租赁服务供应链融资的模式,设立集融资租赁、保理、贸易为一体的融资租赁企业。引导融资租赁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组合、交易结构、租金安排、风险防控等设计,提升服务水平。记者从陕西省商务厅获悉,此次陕西省出台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的多项鼓励措施,还专门提出要大力发展飞机租赁,依托陕西省航空制造优势,统筹航空产业及其配套服务业发展,支持陕西省融资租赁企业开展商用飞机、通用飞机租赁业务。

  贯彻国务院发展规划 实现经济几何式增长

  谈及陕西省为何要大力促进融资租赁业的发展,陕西省商务厅副厅长李生荣对记者表示:“2015年9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融资租赁行业迎来跨越式发展机遇,同时也更坚定了我们尽快出台陕西省促进融资租赁业发展意见的决心。”

  李生荣说:“近年来,融资租赁业高速发展,成为推动实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截止2015年6月底,全国注册成立的融资租赁企业3185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万亿元,融资租赁业务合同余额达到3.65万亿元。与全国相比,陕西省融资租赁业正在处于起步发展阶段,截止2014年底,陕西省融资租赁企业8家,注册资本17.3亿元,融资租赁合同余额60.85亿元,与全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鉴于融资租赁业作为类金融的现代服务业,具有融资、融物和贸易的综合特性,对实体经济具有很大的促进作用,所以我们把融资租赁业确定为陕西省重要发展的行业。陕西省委、省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陕西省商务厅也组织相关部门,陆续考察学习了天津东疆、深圳前海、上海浦东自贸区的融资租赁发展状况及相关政策,切身感受到了融资租赁业井喷式发展的实际,也感悟到发展融资租赁业是我国申报第三批自由贸易实验园区的现实抓手。因此,从今年9月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后,陕西省积极行动,目前已经成为全国第一个制定具体措施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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