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境外投资 > 国别环境 > 大洋洲

澳大利亚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

 

投资环境
1、政治环境 稳定的政局:是亚太地区政治不稳定性风险最低的国家,在全球风险最低的国家 中名列第三位。 高效的政府:澳大利亚在政府决策实施效率和效果方面居世界前四位,政府赢得 民众充分的支持和信任。 民主的制度:实行政府监督的开放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制度。
2、法律环境 法规完备、公开、高效,为世界上最容易创业的国家,完成全部注册手续仅需两 个工作日。 在专利权和版权保护方面,具有高效的现代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其先进程度位 居亚太地区之首。 公开、有效的法规和财政体系。澳每年5 月份公布政府财政预算案,指导全年的 政府开支计划。其法律体系健全,立法程序较为公开。 公民法制意识较强,商业信用程度较高。
3、经济环境 经济发达,居民生活水平高,是世界上重要的几大经济体之一,预计2010 年和 2011 年经济增长率分别为2.4%和3.5%。 受发达经济体经济复苏缓慢及美国二次定量宽松货币政策的影响,澳大利亚国内 通货膨胀率走高,但澳央行连续多次上调基准利率,并实行了一系列紧缩货币政 策以应对目前全球通胀势头。 亚太地区的重要战略地位:澳大利亚是世界上唯一拥有完整大陆的国家。地处南 太平洋要冲,幅员辽阔,资源丰富。以澳大利亚为基地,可辐射周边国家乃至整 个亚太地区。 交通:拥有智能交通系统,将现代化计算机和通信技术融合应用于城市交通管理 从而有效建立的一种在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智能综 合交通管理系统。 通讯:澳大利亚电信工业是世界上最先进、最公开和最有竞争力好通信业之一。 生活质量:怡人的气候、优美的环境、独特的自然景观、高水平的文化和社区建 设,使澳大利亚的生活环境在全球排名前列。
4、有关经济政策规定 鼓励外资进入,但一直保持着较为严格的外资审查制度。设立种种投资准入及投资经营壁垒。 在所有权方面,对外商也多有限制,特别是在金融服务、媒体、电信、航空等重 要行业限制更为严格。 外汇市场活跃,交易及资本流动并无过多限制。
澳大利亚外国企业的设立程序
第一节 公司的组织形式
一、澳大利亚公司特色
(一)法人地位
澳公司法规定,股份制有限公司拥有独立法人资格。它可以参与诉讼,拥有资产;也可以产生债务。公司股东的责任只限于其认购股票时未缴足的股票金额。只要认购的股票金额都已缴足,公司股东对公司的债务便不负有其它责任,除非有关的股东对公司的外债提供个人担保。
(二)董事要求
最少一个董事,其中一董事须为经常在澳居住的人,即居民或常驻代表。
(三)股东要求
 最少一个股东,没有国籍限制。股东和董事可以是同一个人。
(四)注册资本
 法定资本1000 澳元注册,股份比例、股本金1 元/股(根据申请填写)。
(五)公司秘书
 不需要委任公司秘书。
(六)注册地址
 注册地址必须位于澳大利亚。
二、公司的类型
 澳2001 年颁布的《公司法》规定了下列4 种公司类型:
 1、股份有限公司。
 2、有限保证责任公司。
 3、无限公司。
 4、无责任公司(仅在矿业公司中建立)。
澳政府补助的外国公司可以是上述任何类型的公司。最常见的公司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它既可以是控股公司也可以是上市公司。其中控股公司更为常见,它的优势在于更容易管理。除某些特殊公司之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称中必须包含“有限”的字样。而控股公司的名称也必须包括“控股”的字样。澳《公司法》对控股公司与上市公司的设立和营业规定了若干最低要求。设立的公司必须在澳注册一个办公机构。 除了设立新公司之外,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收购其他公司的方式来拥有一家公司。被收购的公司往往是刚设立不久的。
第二节  外国企业进入建立企业的方式和程序
一、澳注册公司的优势
 1.、无需注册资金。在澳注册公司,无需提供资金,可直接进行注册。
 2.、注册手续简单,时间短,效率高。
 3.、税务机关可免费上门咨询服务、贸易局提供全方位免费信息。
4.、高新技术企业更容易获得海外资本市场的资金。
 5.、在澳设立办事处很大部分费用包括工资、广告费、办公室租金、机票等,可在收入
中得到税收减免。
6、申请澳商务签证,方便经商旅游;同时配偶可在澳居住,孩子可在澳政府学校就读。
二、外国公司的注册
澳大利亚有一套全国统一完善的公司注册和运作的管理机构和办法,主要由澳大利亚证
券及投资委员会(ASIC)负责监管和执行工作。ASIC 专门负责《公司法》的执行。它在
澳全国范围内都设有机构,处理公司的注册。
(一)所需申报资料
申请注册的外国公司必须申报以下资料:
1、注册公司的名称。
2、向ASIC 出具经过公证的出资证明、其他相关材料,以及填报介绍公司基本情况的
申请表格。
3、在澳境内指定公司的代表机构。如果ASIC 认为公司的申请材料和相关文件符合法律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外国公司于2 周内即可完成注册。一旦完成注册,公司必须定期提交其财务报表并履行其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义务。
(二)注册外资公司的审批
 投资申请经“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IRB: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向财政部提出后,若财政部30 日未提出异议,以及未于额外10 日内通知申请人有关审查情况,则自动视为被批准。但政府可临时发布命令,将30 日的一般审核日期延长至90 日。除某些申请项目属于违反澳国家利益的以外,外资公司的注册一般都很容易获得批准,有些项目则免于审批。
1、一般要求
外商投资农、林、渔业,资源处理,油气、矿产(铀除外)、制造业,非银行的金融中介机构、保险、股票经纪,旅馆及休闲中心、服务业(都市不动产、银行、民航及媒体除外)等,只需办理申报手续以确任其不违背澳国家利益即可。外资在投资民航、传媒、银行、铀
矿和某些房地产方面是受限制的。
2、需进一步审核的投资项目
外国人欲在澳投资一定金额以上,或投资某些特定产业,须向外资审议局报批。主要包括:
(1)收购澳企业的资产总值达500 万澳元以上;
(2)新公司投资金额达1000 万澳元以上;
(3)以资产组合投资方式拟获得媒体5%的股权;或任何以非资产组合方式投资媒体业,
无论金额多少;
(4)拟接管澳境外公司、子公司,或在澳资产总值达2000 万澳元以上,或澳公司、子
公司总资产超过该投资公司自身在全球总资产的一半;
(5)外国政府及其代理的直接投资,不论投资金额大小。
三、外商在澳主要的企业模式
(一)子公司
    建立有限责任的子公司,是外国投资者在澳发展业务通常采取的形式。规模较大的公司还可考虑申请在股票市场上市,吸引社会的闲散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由申请人按照公司法向ASIC申请注册成立,并由其颁发注册证书和公司号(ABN)。须提交的资料有:注册和营业地址,股东、董事和秘书个人资料。
公司成立后可按章程发行股票,最低投资额不受限制。 董事会有权随时从税后利润中给股东分红。
    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优点是:公司具有法人地位,享有同普通人一样的法律权利,
可以拥有资产、雇佣员工、签订合同等等;公司与股东的责任分开,给予股东有限责任的保障,在正常情况下,股东的责任只限于股份的票面额。
(二)分公司
外商在澳建立分公司,必须注册为外国公司,要提供有关资料,如营业证书,章程和财务报告;指定在本地代表公司接受法律传票、通知书及担负公司一切业务的委托代理人;在澳有固定的注册地址。注册后的外国分公司每年须向ASIC 提交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按分公司经营额缴纳收入税和资本收益税。分公司的优点在于董事和秘书不一定具有澳居民身份,只要向ASIC 递交帐号,股东大会也可在澳以外地区召开。不利的方面在于:必须向ASIC 报告董事会和股本资金的任何变化,需要将所有递交ASIC 的文件翻译成英文,母公司对由外国分部造成的负债负有责任。分公司没有资格获得澳政府通过澳大利亚贸易委员会(AUSTRADE)对鼓励推动出口贸易的经济奖励和援助。
(三)合伙公司
合伙公司是在两人以上之间有共同协议,或共同利润目标基础上成立的公司。
协议不一定形成书面形式或注册,但最好还是以书面形式来阐明和约束合伙人之间的关系。
(四)合资公司
     合资公司有许多方面同合伙公司相似。合资公司往往有意从事一项投资,
而不必与其原有的业务相关。在澳的矿业和制造业中,合资公司是一种非常普遍的形式。
每一个合伙人或投资者对其债务都负有连带责任,并对合资体负有职责。在合伙或合资公司的结构下,合伙、合资人的收入也是分别纳税的。
(五)个人独立经营
     外国投资者也可选择以名字注册为个体经营公司,个体经营者对其名下的所有债务负有全部责任。
四、收购澳大利亚公司
     除了建立分公司或者分支机构之外,外国投资者还可以收购一家现有澳公司的股份或资产。在进行公司收购时,外国投资者必须了解澳国内关于股份收购的立法,以及澳的外资政策。在澳大利亚,公司通过贷款、发行股票、债券或者其他证券的方式进行融资是受《公司法》制约的。总的原则是,除非公司控股人向ASIC 提交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开文件(通常是正式的募股说明书),否则他不能发行或者买卖公司证券。这一原则适用于澳境内的所有募股活动,无论募股人国籍如何,也无论股票或债券的发行、交易或者转让行为在国发生。但是对于这一原则也有若干例外,其中包括:
1、在不考虑其他例外的情况下,债券销售或发行的对象不超过20 人的小型融资(包括
各种个人融资行为),必须在12 个月时间内完成,并且融资总量不能超过200 万美元。
 2、投资者受让债券的最小应付金额是50 万美元;投资者受让的同一类型债券的应付金额总值至少是50 万美元(其中每一笔的贷款不计算在内);合格会计师证明,债券出让人或者在过去的半年里的净资产额至少达到250 万美元,或者在过去两年内每年的总收入达到25 万美元。
3、如果债券受让人是持证交易商,该受让人必须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证券出让人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并且需要由出让人签署必要的授权文件。
4、债券受让人是某机构投资者(例如持证交易商或特殊交易商、投资顾问、人寿保险公司、退休基金或者控制至少1000 万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 除了某些有限的例外以外,澳禁止控股公司参与任何需要向ASIC 提交公开文件的商业活动。因此,控股公司不能通过向公众发行股票或债券的方式来融资。
五、对公司并购的管理
ASIC 对公司并购的管理不仅仅包括对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它还包括对买卖股东
人数超过50 人的非上市公司股票的管理。从广义上讲,如果任何个人投资者持有某一公司股份超过了20%,澳《并购法》则禁止该个人投资者购买公司公开发行的股票。但也有一定的例外,其前提是收购要约已经明确公布。澳《并购法》同样禁止某些“控股收购”:例如,个人投资者收购一家股东少于50 人的非上市公司的大部分股权,但该公司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超过20%的股份或者控制一家上市公司。同样,收购一家外国公司超过20%的股份也等于收购由它持股的澳公司。但是《公司法》并不禁止这种收购方式,只要该外国公司在国外股票市场上市。
第三节投资路线图
澳大利亚的投资审批程序是全世界最简单的,澳投资局为投资者提供一站式服务,外国公司在澳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只需要几天就可完成。如果是并购或大型项目则需要
FIRB 审核,通常只需要一两个月。FIRB 的职责是评估外资是否符合澳的“国家利益”,但绝大多数投资项目都会通过审批。近几年来,中国公司对澳资源的投资项目很多都得到了许可,这反映了澳政府对与中国经贸合作的重视。对于那些想来澳投资的中国企业,投资局将协助他们进行先期考察。绝大多数中国企业在澳投资项目都会得到批准,但也有个别申请被拒绝。此类投资不被批准的主要原因是中国企业不了解澳的市场行情、规律和运作法则,有的投资具有随意性和盲目性。在来澳投资前,中国企业一定要先请专业的咨询公司进行财和法律咨询,进行市场评估,以充分了解澳的投资运作状况。




                                      来源:互联网
 

相关连接

版权所有:陕西省国际投资促进网 陕ICP备14010378号-1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尚德路155号西安中维尚德大酒店610室

陕西省外来投资企业投诉与咨询服务热线:400-0110-029

联系电话:029-85393074 / 85215684 E-MAIL:kefu@shaanxiinvestmen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