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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的意见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
    根据《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定位,为将我省建成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坚持扩大开放是陕西加快发展的必由之路
  1、对内对外开放是我省加快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十一五”以来,全省外贸进出口累计400多亿美元,重型汽车、输变电设备、飞机和苹果汁四个产品出口量居全国第一,推动了技术升级和产品创新,增强了我省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累计68.2亿美元,引进外省资金年均增长54.7%,占全省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28.4%,利用内外资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促进了产业聚集和优势产业快速发展。对外投资额达到2.1亿美元,是2005年前累计总投资额的数十倍,加快发展的境外投资合作,为培育本土跨国企业奠定了基础。
  2、开放不足仍然是制约我省发展的瓶颈。总体上看,我省开放型经济规模小,2010年直接利用外资仅占全国比重的1.7%,进出口总值全国排名第24位,占全国的比重仅有0.4%。外贸依存度只有8%,远远低于全国50%的平均水平。区域发展也不平衡,2010年,关中五市一区进出口总值占全省的96%,利用外资占全省94%,陕南、陕北比重偏低,全省还有半数以上的县外贸出口尚未实现零的突破。
  3、坚持开放是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由之路。实施更加积极的开放带动战略,着力推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迫切需要,也是实现建设西部强省宏伟目标的战略选择,更是国家赋予我们建设内陆型经济开发开放战略高地的历史重任。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要围绕“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主题,建立举全省之力抓开放型经济的体制机制,坚持对外开放与对内开放并举、开拓外需与扩大内需相协调,更加积极主动地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开放型经济发展格局。
  二、明确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
   4、发展目标:“十二五”期间,进出口贸易累计超过1000亿美元,累计吸引外商直接投资185亿美元、引进内资2万亿元,对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营业额年均增长30%。到“十二五”末,全省经济外向度在全国排名争取跨入前20名,西安市外贸依存度基本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关中其他各市(区)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40%,陕北、陕南各市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30%,各县(市、区)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均实现零的突破。开发区利用境内外资金达到全省总量的60%以上,园区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增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外向度明显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显著增强。力争2020年全省经济外向度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在全国排名与GDP位次相当。
  5、主要任务: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把“引进来”和“走出去”更好地结合起来,做大总量,提升水平,在引进境内外龙头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企业上实现突破,力争全省经济外向度明显提升。着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为开放型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推进对外贸易提质增效,促进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引进境内外先进生产要素,促进产业升级转型。积极稳妥地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国际化水平。强化综合保障措施,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
  三、全力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
  6、构建支撑开放型经济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9号)文件精神,发挥我省优势,优先发展能够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现代产业。突出招大引强,建立和完善重大项目协调机制,积极引进行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带动力强的重大项目。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吸引各类总部企业落户陕西,大力发展总部经济。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抓手,整合现有科技资源,加大投入力度,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动能源化工产业精细化、装备制造产业高端化、先进制造产业专业化、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化、农业牧业工业化、传统优势产业轻型化、现代服务产业及文化产业规模化发展,实现产业升级与开放型经济发展良性互动。力争到“十二五”末,全省工业企业产品外销额占销售总额的20%以上。
  7、壮大开放型经济主体。实施外贸孵化成长工程,在各市(区)建立外贸企业孵化中心,积极提供业务能力培训、专业人才引进、优化业务流程等服务,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相对滞后的县(区)突破发展。实施十百千外贸工程,在传统特色优势产业领域扶持一批龙头出口企业率先发展,在新兴产业领域引进一批外向型企业加快发展。对新兴产业、重点龙头企业采取“一业一策”、“一企一策”的扶持措施,促进企业快速成长。到“十二五”末,力争培育外贸龙头企业10家,外贸骨干企业100家,外贸新兴企业1000家。加快建立出口产品基地,打造和培育外贸出口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形成特色品牌,扩大外贸出口。省级相关部门要制定统一标准,联合授牌,共同推进基地建设。以西安高新区软件新城等为依托,在西安建设“世界知名、全国一流”的国际服务外包和动漫产业基地。以汽车及其零部件、飞机及其零部件、输变电设备等产业为重点,建设3个装备制造业出口基地。以特色农产品和医药产品等优势出口产品为基础,建设2个农产品和医药产品出口基地。继续推进杨凌示范区(现代农业类)、西安航空基地(航空航天类)、宝鸡高新区(新材料类)等3个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到“十二五”末,力争国家级出口基地达到5个,各类出口基地年出口额占全省出口总值的60%以上。支撑实力较强、发展潜力大的在陕央企和我省企业承揽境外工程总承包,提高国际市场竞争力。发挥我省企业在设计、咨询、施工等方面的优势,支持企业形成战略联盟合作关系,共同走出去承接各类工程设计与承包。到“十二五”末,力争我省设计、勘探、咨询、施工等对外工程承包主体年工程承包营业额达到5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20家,1亿美元以上的10家。
  8、加快国际市场开拓步伐。鼓励企业以产品创新和完善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巩固欧洲、美国、日本、韩国等传统市场,大力拓展中东、非洲、南美等市场,努力扩大出口,同时积极进口我省所需的资源性产品。利用东盟自贸区优惠政策,扩大我省对东盟的出口。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为契机,积极开拓中亚市场。抓住海峡两岸签订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有利时机,鼓励、引导和支持我省企业与台湾企业开展全方位经贸交流与合作。推进境外营销网络建设,建立由政府引导、龙头企业为主体、上下游企业联动的销售服务平台,到“十二五”末,力争1000家外贸企业进入平台,基本形成覆盖主要贸易伙伴的境外销售网络。支持对外投资企业、工程承包企业和我省设备制造企业联手“走出去”,以投资项目、工程承包项目以及对外援助项目带动省内大型成套机械设备、原材料、生活物资、技术和服务出口。到“十二五”末,力争“走出去”项下各类出口占全省出口的10%以上。鼓励和支持我省具有比较优势的生产企业牵头在海外建立工业园区,鼓励省内、国内企业入园发展。鼓励我省农业企业“走出去”进行农业综合开发。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到境外上市,利用好境外资本市场。到“十二五”末,力争我省境外投资1亿美元以上的企业超过10家。加快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专业技能和适应性培训,提高劳务人员素质和国际竞争力。到“十二五”末,力争我省外派劳务人数超过2万人。
  9、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省际合作机制,加强区域合作,建立东中西部政府、商会、企业之间的互动合作机制。鼓励各市、县(市、区)及各级各类开发区按照优势互补、产业联动、利益共享原则,通过委托管理、联合共建、项目合作、贸易合作、交流合作等方式,共同开发项目和建设工业园区。支持各市(区)围绕特色优势产业,与东部省市进行点对点、城对城对接或承接产业链整体转移。把各级各类工业园区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载体,明确产业定位,突出各自特色,实现错位发展。支持国家级开发区率先由“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转变,更加注重引进项目的质量和效益。大力推进现有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扩区增容,支持有条件的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拓展境内外招商平台,在境内外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境内外知名企业、我驻外领事馆和商务机构、外国机构驻华代表处等四个层次中广泛建立招商网络。加强支持引导,在国内发达地区和欧洲、美国、东南亚等地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境内外招商平台,形成长期稳定的招商引资机制和渠道。
  10、推进口岸和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支持现有海关特殊监管区扩区增容,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出口加工区、保税区、保税仓库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吸纳更多配套企业入驻,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西安综合保税区和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以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成启用为契机,整合国际货运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市(区)加快口岸建设。“十二五”期间,力争新增3个二类陆路口岸,形成以关中航空口岸和西安国际港务区陆路口岸为重点,以汉中、榆林、延安口岸为两翼,东有渭南、西有宝鸡的纵横贯通、布局合理、较为完整的口岸服务体系。
  四、强化综合保障措施
   1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开放型经济发展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突破口,精心组织,全力推进。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围绕促进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这一中心,进一步明确各自的职责与任务,强化措施,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狠抓落实,形成上下对应、高效通畅的开放型经济突破发展领导体制。
  12、加大政策支持。用足用活国家西部大开发各项政策,落实我省各项优惠措施,加快引进项目,大力扶持企业发展。对于财政困难的地方,因出口退税负担较重造成的困难,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积极发展外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适用于外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龙头企业落户和重大招商项目以及对外贸易增量大、增长快、带动力强的企业,实行“一企一策”的特殊优惠。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发展开放型经济研究工作,增强政策措施的前瞻性、有效性和针对性。加强我省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保护机制建设,完善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安全风险预警和信息通报制度,指导和帮助企业防范风险和处置突发事件,切实保障“走出去”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帮助企业解决融资、出口信用担保、汇率风险和贸易壁垒等问题。逐年增加开放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制定专门管理办法,用于支持开发区、出口基地、招商平台、境外销售网络建设,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开展国际认证、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招商引资奖励及开放型经济研究等。
  13、优化发展环境。进一步规范和减少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清理和精简收费项目。内资鼓励类产业、外商投资鼓励类产业项目,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全部下放至各设区市(区)和国家级开发区核准。各级项目核准机关对鼓励类、允许类外来投资项目不得进行咨询评估,不得对项目申请报告编制资质提出要求,除国家和省上规定外不得擅自增加报送条件,对要件齐全、符合要求的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准。将承接产业转移并进入产业集聚区的鼓励类投资项目环评审批权限下放至各设区市(区)。省级审批的项目,要压缩审批时间,即报即审。国家部委审批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并主动协调。设立国际航空运输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开通国际客运及货运航线,提高我省对外通达能力,促进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商品出口。支持开通西安至港口铁路集装箱快速货运“五定”班列,打通西安至欧洲铁路货运快速通道,确保进出口货物畅通无阻。
  14、实施人才工程。全面落实国家和省上有关人才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教育、培养和引进开放型人才。积极研究落实留住人才、吸引人才、用好人才的优惠政策,营造良好的创业发展和用人环境。在全球范围内,特别是在沿海地区引进一批开放型管理人才。通过5-10年努力,培育一支熟悉开放型经济、精通国际经贸规则,掌握现代产业管理知识和国际国内市场形势,会招商、懂营销的10万开放型经济人才大军。
  15、建立考核体系。建立完善开放型经济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外贸进出口、利用外资和引进省外资金等主要指标纳入县以上各级政府目标考核体系,并加大考核权重。省级有关部门围绕发展开放型经济制定的服务措施和工作落实情况,要纳入部门年终考核指标体系。省级以上各园区要提出明确的开放型经济发展目标规划,并按年度目标进行分解,实行硬性考核。省政府每半年对全省各市(区)开放型经济主要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统一考核。各市(区)、省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订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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