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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国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

 美   国

 

 美国投资环境
 第一节 美国投资环境优势
作为最发达的经济体和吸收外国投资最多的国家,美国投资环境具有如下优势[1]:
一、发达的经济体
美国是世界上规模最大和最发达的经济体,人均GDP为4.9万美元。美国的市场体制、法律制度和税收体系给外国投资者充分的经营自由。此外,美国吸引外国经营和投资的环境的主要指数持续排名最佳或接近最佳。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美国一直是世界上最具竞争力、最具创新和最开放的经济体之一。
世界银行和国际金融公司(IFC)最新公布的《2012年营商报告》[2]显示,美国整体营商环境在全球183个经济体中排名第4位,仅次于新加坡、中国香港和新西兰。
二、巨大的消费市场
美国作为一个具有诱惑力的庞大市场,跨国公司在美投资将拉近它们与供应商和消费者的距离。美国的货物消费市场占据全球总量的42%,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2万美元。此外,美国还与18个合作伙伴签订了自由贸易协定,外国投资者可借由美国更便利地进入相关国家市场。
三、全球研发中心
美国是全球创新的中心。根据巴特尔纪念研究所(Bettelle Memorial Institute)估算,2010年美国研发支出为3958亿美元,高居全球第一。另据诺贝尔基金会统计,自2000年以来,美国在科学领域获得的诺贝尔奖数量超过了其他所有国家的总和,约45%的诺贝尔化学、医学、物理奖得主在美国从事其获奖领域的研究工作。美国是世界上专利申请数量最多的国家之一。
四、全球技术领先地位
美国在技术、研发和创新等方面处于全球领先地位,外国投资者在美国更容易获取较高回报。美国市场对外国生产、创意、创新持开放态度。在《商业周刊》评选的全球最大100家信息科技(IT)公司中,有45家是美国公司。世界经济论坛全球竞争力指数显示,美国在创新、市场效率、高等教育、综合经商方面均名列第一。
五、知识产权保护
外国企业来美国进行研发,将其创新成果商业化,美国将为其提供强大的知识产权保护和严格的执法制度。2011年,在美国专利商标局授予的24.7万项专利中,有51%的专利申请来自国外。
六、教育优势
据《时代高等教育增刊》报道,全球排名前10位的大学中有6所在美国。美国共有4000余所大专院校,约5600万美国人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美国大学和科研机构还招收了50多万名留学生,约占全球留学生总数的四分之一。很多社区学院为在本地投资的外国企业提供量身定制的培训。
七、劳动生产率持续提高
在美国,投资者可以利用受过良好教育、生产效率高、适应能力强的劳动力资源。2000年以来,美国企业生产率以年均3.2%的速度增长。1992-2006年间,美国劳动生产率年均增速高于西方七国集团(G7)的其他成员。
八、完善的基础设施
在全球最大的10个经济体中,美国拥有最大的公路、铁路网络以及最多的机场。全球航空货运量最大的10个机场中有5个在美国。美国还拥有世界上最繁忙的国际散货和集装箱装卸港口。
九、移民国家的多元文化氛围
美国是一个多元文化共存的国家,众多外国人在此学习、生活、投资。作为一个移民国家,美国拥有容纳世界多元文化元素的习惯,承诺以公平和平等的方式对待外国投资者。
 第二节 美国吸引外资的行政架构
一、联邦层面
2011年6月1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颁布行政命令,宣布发起“选择美国倡议”(SelectUSA Initiative)[3],成立由美国商务部牵头、23个部门参与的“联邦部际投资工作小组”[4],旨在通过鼓励和支持在美投资,实现创造就业、拉动经济增长。美国商务部下设“选择美国(SelectUSA)”办公室,负责提升在联邦层面协调吸引外国投资的力度。在联邦层面,美国商务部建有介绍美投资环境的官方网站www.selectusa.gov。
二、州和地方政府层面
由于美各州拥有立法权,因此各地外资政策、外企设立程序、税收等法律法规等存在一定差异。各州(市、郡)商务厅(局)或经济发展署等部门设有专门机构,具体提供外商投资服务事宜。有意赴美投资者可登陆www.selecusa.gov首页,查找到全美各州商务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5]。
近年来,随着中美经贸关系日益密切,阿肯色、加利福尼亚等26个州(市)在华设立了31家代表处,中国企业可以通过联系上述驻华机构获取赴美投资信息[6]。
三、“选择美国”网站介绍
对于有赴美投资初步意向的中国企业和个人而言,www.selectusa.gov 可提供入门基础信息,该网站旨在联邦层面展示美国作为全球最佳商业地点的有关情况,为投资者了解美国投资整体环境、查询联邦投资政策等提供便利,籍此吸引外国投资。
(一)网站内容
1、可搜索、查询联邦政府为在美经营企业提供的各类项目、服务,其中包括:政府支持、贷款及贷款担保、税收优惠政策等。网站还提供了美国主要行业概述。
2、详细介绍企业在美经营的各类优势。
3、以地图形式,与全美各州政府主管投资事务部门的网站建立链接。
(二)具体栏目
1、行业概览。根据行业划分,简要介绍18个行业的基本情况,提供相关行业协会网址链接。具体包括:航空、汽车、生物技术、化学、消费品、创意及媒体、能源、环保科技、金融服务、卫生医药技术、物流交通、机械设备、药品、专业服务、零售业、软件及信息技术、纺织品、旅游观光。
2、为什么选择美国?简述投资美国的9大优势:全球最大经济体、最具吸引力的商业和投资环境、领先的消费市场、巨大的国内需求、研究创新中心、顶尖高校云集、信息技术制高点、保护知识产权、劳动力受过良好教育且生产效率高。
3、联邦投资优惠政策。可根据关键词组合,搜索美联邦政府为商业投资提供的各类项目介绍、具体支持措施以及优惠政策。
4、案例介绍。简述大众、宜家等外国公司以及杜邦、卡特彼勒等本土企业在美投资案例。
5、全美50个州。提供了各州政府主管投资事务部门的网站链接。
6、其他资源。提供了美国中小企业局、商业法律法规、国际贸易、专业咨询公司报告、美国境内商业展会的网站链接。
 第三节 近年美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简况[7]
美 国已连续多年成为吸引外商直接投资金额最多的国家,其外资主要来源地为欧洲、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经济体。在美外资主要投向金融保险(不含储蓄机构)、制造业、批发贸易、零售贸易、专业、科学和技术服务、房地产与租赁等行业。近年,中国对美投资增长较为迅速,但在美吸引外资总额中仅占很小的份额。
一、2012年美国吸引外资数据
美国商务部经济分析局(BEA)数据显示(按资金流量统计),2012年美吸引外资1605.69亿美元,同比下降28.24%。中国对美投资13.70亿美元,同比增长163.46%,占当年美吸引外资总额的0.85%。
2012年,美外资主要来源地按投资金额排序前十位分别为:荷兰(299.34亿美元)、法国(216.64亿美元)、英国(205.47亿美元)、日本(191.69亿美元)、加拿大(164.6亿美元)、比利时(118.76亿美元)、英属加勒比群岛(76.89亿美元)、卢森堡(62.16亿美元)、韩国(52.4亿美元)、德国(31.03亿美元)。
二、2008-2012年美国吸引外资总额 (单位:亿美元)[8]


三、2008-2012年美吸引外资主要来源地(单位:百万美元)[9]
(一)2008年对美投资金额前十位分别来自:荷兰、英国、瑞士、日本、德国、加拿大、法国、新加坡、西班牙、芬兰。中国对美投资5亿美元,位列第25位。

(二)2009年对美投资金额前十位分别来自:加拿大、法国、英国、卢森堡、德国、比利时、瑞士、日本、西班牙、英属加勒比海群岛。中国对美投资3500万美元,位列第27位。

(三)2010年对美投资金额前十位分别来自:瑞士、英国、卢森堡、日本、德国、法国、荷兰、加拿大、澳大利亚、爱尔兰。中国对美投资13.64亿美元,位列第18位。

(四)2011年对美投资金额前十位分别来自:英国、卢森堡、瑞士、加拿大、日本、澳大利亚、德国、英属加勒比群岛、比利时、挪威。中国对美投资5.76亿美元,位列第26位。

(五)2012年对美投资金额前十位分别来自:荷兰、法国、英国、日本、加拿大、比利时、英属加勒比群岛、卢森堡、韩国、德国。中国对美投资13.70亿美元,位列第19位。

 第四节 中国对外投资和对美投资简况
一、中国对外投资整体情况

近年来我国对外直接投资快速发展,2012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1个国家和地区的4425家境外企业进行了直接投资,非金融类直接投资772.2亿美元,同比增长28.6%。截至2011年底,中国对外直接投资位居全球第13位,较前一年提升4位。
中国对外投资遍布全球七成国家和地区,行业分布广泛多元。2012年,中国内地对中国香港、东盟、欧盟、澳大利亚、美国、俄罗斯、日本七个主要经济体的投资达到599.9亿美元,占同期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77.6%。其中对中国香港直接投资465.1亿美元,占比60.2%;对东盟投资44.2亿美元,占比5.7%;对欧盟投资41.9亿美元,占比5.4%;对澳大利亚投资21.6亿美元,占比2.8%;对美国投资18.8亿美元,占比2.4%;对俄罗斯投资6.6亿美元,占比0.9%;对日本投资1.7亿美元,占比0.2%。
从投资的行业分布看,投向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78.1亿美元,占比49%;采矿业113.5亿美元,占比14.7%;批发和零售业92.5亿美元,占12%;制造业63.7亿美元,占8.2%;建筑业28.5亿美元,占3.7%。
从投资方式上来说,跨国并购已成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重要方式,2012年我国企业共实施对外投资并购项目455个,实际交易金额426.2亿美元。
中国企业通过对外投资与东道国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不仅提高了务实合作的层次和水平,还成为促进双边关系的重要推动力。通过积极开展属地化经营,中国企业雇用和培养了大批当地人才,促进了东道国产业升级和自主发展能力。据中国商务部统计,2011年境外企业向投资所在国缴纳的各税金总额超过220亿美元,年末境外企业就业人数122万人,其中雇用外方员工88.8万人,占72.8%,来自发达国家的员工达10万人。
二、中国对美投资情况
近年来,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快速增长,投资规模不断扩大,领域逐渐拓宽,方式日趋多元。根据中方统计,截至2013年底,中国在美累计非金融类直接投资154.8亿美元,其中2013年,中国企业在美非金融类直接投资42.3亿美元,同比增长15.9%。
2013年以来,中国企业对美投资出现若干大型项目,万向、中海油、双汇、绿地集团等先后赴美开展并购交易,其中双汇国际收购全球最大猪肉制品生产商史密斯菲尔德公司交易总金额71亿美元,这是目前中国企业在美实施的最大收购案。
按在美中资企业注册地统计,中国企业赴美投资主要集中在加利福尼亚州、伊利诺斯州、得克萨斯州、纽约州、特拉华州、密歇根州、马里兰州、佐治亚州、华盛顿州、佛罗里达州、北卡罗来纳州、南卡罗来纳州、弗吉尼亚州、新泽西州等地。
三、中国企业对赴美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
(一)中国企业青睐赴美投资
2010年6月,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发布《中国企业对外投资现状及意向调查报告》[10]。该报告显示,对已开展境外投资的中国企业进行问卷调查显示中,美国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首选,有28%的受访开展境外投资的企业选择赴美投资。在对投资目的地开放程度评价上,受访中国企业对美国投资开放程度的打分为3.42分(满分5分),排名位居第二,仅次于中国香港(3.6分)
(二)中国企业在美投资方式
根据中国贸促会上述调查报告,设立销售渠道成为中国企业赴美投资的主要目的和手段,已在美投资的中国企业中有58%采用这一方式进行投资。此外,建立股份制合资企业(16%)、设立全新独资制造公司(10%)也是中国企业采用较多的投资方式,而兼并、收购国外资产(8%)则采用得相对少些。

在美设立企业基本程序
一、确定公司形式
在美国设立公司,可设立代表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和合资公司等多种形式等,只要符合美国法律要求并提交相关文件即可注册。美国没有全国统一的联邦公司法,各州对设立公司流程制定规定。
(一)常见形式
美国常见的公司形式主要有C类股份有限公司(C-Corporation)、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Company)、合伙公司(General Partnership)、有限合伙公司(LimitedPartnership)、有限责任合伙公司(Limited LiabilityPartnership)、个人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等。外国投资者最常用的形式是C类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1、C类股份有限公司
C类股份有限公司是由股东(shareholders)共同所有的独立法人,股东持有公司股票(stock)。该形式将股东投资风险限制在公司资产范围内,股东个人财产受到保护,股东个人通常不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C类公司具有双重纳税的特点,当C类公司分红时,公司需要对分配的利润交税,股东个人同时也要缴纳个人所得税。C类公司在董事会管理下运行,董事会负责公司决策事务,经理人员负责日常运营,股东不参与日常管理。符合条件的C类公司可通过上市公开发售股票开展融资。C类公司通常以名称加上“Incorporated”一词的缩写“Inc.”或“Company”一词缩写“Co.”作为标记。
2、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可由一个或若干个自然人或法人共同所有。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被称为“成员”(members),成员根据投资比例持有法定权益(interest),对公司债务承担不超过个人出资额的有限责任。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或成员个人名义报税,避免了“双重征税”,但不适合今后有公开上市计划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通常在名称后加上字母缩写“LLC”为标记。
(二)注意事项
对外国公司来说,在美国设立公司应尽量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公司(subsidiary corporation),而不设立分支机构或分部(branch)。原因在于,分支机构将被视为海外总公司的一部分,美国税务局可能会要求其申报全球收入,总部还要为该分支机构的违法经营行为负责,而附属公司只需为在美本土产生的利润纳税,总公司也不承担其违法经营责任。
在美国注册公司对经营行业和项目限制较少,但从事金融、电信、能源、交通、基础设施、能源等行业存在准入限制。一般来说,为便于将来扩大企业经营范围,注册公司时可注明其计划经营的业务,或笼统写“等一切合法的商务活动”。
一般情况下,注册公司时无需验资,也无资金限制。如公司在某州注册后,需跨州经营业务,则要获得其他州政府的许可。因此,在选择筹建公司的州时,应充分考虑当地公司法、税务、对公司活动的限制程度等因素。
二、注册公司程序
在美国申请注册公司手续各州不同,一般包括:准备公司章程,包括公司名称、公司经营期限、认可股数和类别;签署和认证公司章程;将公司章程连同所需费用提交拟注册州;收到州务卿颁发的公司执照等6道程序。在注册公司的不同阶段,需要与各州不同政府部门打交道,一般至少涉及州务卿办公室、州税收和财政署、州劳动署等部门。
世界银行《2011年美国营商报告》[3]以在纽约州注册企业为例,简要说明了注册程序:
(一)预留公司名称(为可选项)、提交公司章程
在美注册公司可选择任何符合法律规定的公司名称,包括集团、公司、大学、学院、研究院、协会、商店、工厂等,但该名称应未被其它公司注册。经登记注册后,公司即成为政府批准的、合法登记的美国公司。
企业在注册公司前,可向纽约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司处(Divisionof Corporations, Secretary of the State Department)申请预留公司名称(为可选项),提交预留公司名称申请(Application for Reservation of Name)。申请费20美元,预留公司名称为60天,其后可延期2次共60天,每次延期费用也为20美元。
企业成立者必须向纽约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司处递交公司章程,相关表格可在州务卿官方网站下载,也可在当地法律材料商店购买。申请处理时间约两周,需缴纳费用275美元,其中200美元为申请费用(filing fee),75美元为加急服务费(expedited sevice fee)。如额外缴纳150美元可在两小时内完成审批,75美元可在当天完成,25美元则在24小时内完成。企业成立获批后,将由州务卿发放资格证书(Certificateof Qualification)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拟注册企业所在行业不同,往往还需要申请符合美国联邦、地方州政府规定的许可(permit),例如:环境保护、建筑施工、农产品加工检验检疫等。由于各州、各行业要求迥异,难以一一列举,建议洽询州和当地政府商务主管部门或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二)申请雇主识别号码(Apply for federal identification number EIN )
为便于税收征缴和识别雇主,企业帐户的拥有者需申请雇主识别号码。此申请免费。申请人可登陆美国国内收入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获取SS-4表格,也可电话申请并从IRS网站[4]下载表格填写。
根据反馈方式不同,处理SS-4表格所需时间也不一样。互联网在线或电话申请(1-800-829-4933)可获得即时办理;传真需要4个工作日;而邮寄则需4周时间办理。
(三)注册州销售税 (Register to collect State sales tax
凡销售“有形个人财产(货物)及其他特定产品和特定服务”的公司,必须在纽约州开业经营之前至少20天,登陆纽约州税务和财政厅网站[5](New York StateDepartment of Taxation and Finance)选择在线注册销售税,或递交DTF-17表格。此手续免需付费。
(四)向州劳动厅进行雇主登记 (Register as anemployer with the Unemployment Insurance Division of the State Department ofLabor )
企业设立者必须向纽约州劳动厅[6](New York StateDepartment of Labor)提交NYS-100表格,劳动厅将审核该公司是否符合纽约州失业保险法规定。如合规,州劳动厅将按季度向该公司发送预扣所得税、申报工资等材料。
公司雇主可登录纽约州劳动厅网站在线注册,或填写并邮寄NYS-100表格。在进行劳动厅雇主登记之前,该公司必须完成第二个步骤,即,在美联邦税务局获取联邦雇主识别号码。此项登记免费。
(五)安排职工赔偿保险 (Arrange for workers’ compensation insurance anddisability insurance)
作为雇主,公司设立者必须在法定私人保险公司等为职工购买雇员赔偿保险以及伤残保险。该公司的联邦雇主识别号(EIN)是劳工赔偿委员会沟通的主要依据。在为雇员办理赔偿或伤残保险时,该公司必须将EIN号码递交给承保单位。此项手续免费。
(六)公告并提交公告证明(Arrange for publication and submit certificate andaffidavits of publication)
新建的有限责任公司(LLC)必须在成立后120天内发布两次公告宣布公司成立事宜。为此,新公司应向纽约州州务卿办公室公司处提交两份公告书面陈述和一份公告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公告证明书费用为50美元,公告费用各县(市、郡)不同,一般在350美元至1500美元之间不等。
三、聘请律师或专业咨询公司帮助设立企业
美国各州政府对于外国投资者在本地新设企业的法律法规各不相同,因此,对于缺乏在美运营经验的外国投资者,很多州负责投资事务的政府部门会建议他们在新设企业时聘请当地专业律师。
在 美国注册公司程序透明,但非专业人士很难掌握相关全部法律,特别是各州立法繁多,在环境、劳工、税收等各个领域,各州都制定了相应法律法规,一旦违反规 定,即可能面临罚款、禁止设立等处罚措施。因此,在设立公司之前,通过聘请会计师、公司事务律师,寻求专业咨询和帮助,将有助于企业顺利注册和尽早开始运营。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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