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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

 加 拿 大

 

基础设施交通运输:

    交通运输发达,水、陆、空运输均十分便利。
    铁路:总长48,467公里,货运量2.49亿吨(2004年)。
    公路:目前全国高速公路和普通公路总长1,042,3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7,000公里,沥青路面公路398,600公里,未铺沥青的公路626,700公里。横贯加拿大的高速公路长7,725公里,于1971年全线通车,从太平洋东岸的维多利亚直到大西洋西岸纽芬兰的圣约翰斯,是全世界最长的国家级高速公路。2003年全国注册车辆总数2,466.54万辆。
    水运:圣劳伦斯运河深水航道全长3,769公里,是世界最长的通航河流,船泊通航可从大西洋抵达五大湖水系。全加共有25个大的深水港和650个小港口。最大的港口是温哥华港,年吞吐量达7,000万吨。但随着与亚洲贸易的迅速发展,温哥华的港口能力已经束缚了加拿大港口的竞争力,加拿大联邦政府和温哥华所作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政府已经计划投资数亿加元改造温哥华港口,以期扩大其吞吐能力,但该计划仍然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海运需求。
    空运:2006年有1,337个机场,约有商业飞机4,500架,经核准的机场共886个,主要机场68个,包括多伦多、温哥华、卡尔加里和蒙特利尔等国际机场。2004年客运量约660.2亿人公里,货运量约14.7亿吨公里。加拿大航空公司每天都有直飞北京的航线,加航2007年为了加强飞往中国的航班,取消了飞往印度的航班。足以表明,中国航线的重要性。目前中国有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和东方航空公司分别从北京和上海飞温哥华,每天各有一班,加拿大航空公司从多伦多分别飞往北京和上海,每天都有一班,旺季时有2班。加航目前计划飞往中国的航班增加到每周66班,包括北京、上海和香港。
    管道运输:输送石油、天然气与水的管道总长196,000公里,是世界第二长的管道系统。随着加拿大阿尔伯塔省的油砂开采,中国对加拿大石油资源的需求增长,新建通往温哥华的输油管道已是可不容缓的,但仍然存在资金等问题。
通讯设施:加拿大的通讯设施在工业发达国家中,属于中等程度,2006年度手机的普及率是55.54%,是7国集团中最低的;北美(美国和加拿大)到2007年仍然没有开通3G的服务,而在日本和欧洲一些国家已经开通3G若干年了;互联网普及率78.2%和宽带普及率29.5%,这两项是7国集团中最高的。
    加拿大GDP在7国集团中经济总量排名最后,但人均GDP排名第二,手机普及率排名最后,但互联网和宽带普及率排名第一。2006年固定电话用户1,827.6万,移动电话用户1,660万,互联网用户2,190万。
 金融环境加拿大的财政制度十分健全,为七大工业国家中财政管理最好的国家,近年来亦持续享有财政盈余。加拿大联邦政府预算已连续10年盈余,债务持续下降。
    2005年5月黄金储备约合4,500万美元。联邦外汇储备总额为350.34亿美元。2005年,联邦债务总额约4,398亿加元,占国内生产总值38%。加新政府承诺在2013/14财年将债务水平从目前占GDP的38%降至25%。
    主要商业银行有:
    (1)加拿大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Canada,RBC):成立于1869年,最大的民营银行。2004年资产总值达4,480亿加元,是加拿大市值最高、资产最大的银行,也是北美领先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公司之一。在全球,加拿大皇家银行拥有约七万名员工,在30多个国家设立有分支机构,为1400多万客户提供各类金融服务。
    (2)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CIBC):由加拿大商业银行(1867年成立)与加拿大帝国银行(1875年成立)于1961年合并而成,为加第二大银行,2005年总资产为2,803.70亿加元。
    (3)蒙特利尔银行(Bank of Montreal,BMO):成立于1817年,为加第三大银行。2005年总资产为2,980亿加元。
    (4)丰业银行(Scotiabank)是北美最大的金融机构之一,2005年7月为止其资产总额达3,180亿加元。Scotiabank 集团在48个国家拥有44,000名员工,通过由1,800多家分公司和事务所组成的网络提供各种服务。
    在所有加拿大银行之中,Scotiabank占有中国大陆最大的份额。他们在北京和上海设有代表处,在广州和重庆设有分行,可处理对外和本国货币业务。
    2004年他们收购了西安市商业银行的少量股份,这是与国际金融公司联合进行投资的开始。
    (5) 加拿大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Canada,NBC) 始建于1859,今天位列加拿大主要宪章特许银行之一,也是魁北克省领先的银行。National Bank of Canada的代表机构、分行及众多联盟遍布并活跃于世界各地。加拿大国民银行管理超过1,910亿加元的资产、遍布加拿大的462家分行及16,600名雇员完全有资格为您提供优质的全方位解决方案以及您所需的安全保障。
    (6)道明银行(The Toronto-Dominion Bank,TD Bank)与旗下附属公司统称道明银行财务集团(TD Bank Financial Group)。集团业务遍布全球主要金融中心,为超过1,400万名客户提供四项主要业务:加国个人及商业银行服务(包括道明加拿大信托)、财富管理服务 (包括宏达理财TD Waterhouse和在TD Ameritrade的投资)、批发银行服务(包括道明证券TD Securities)及美国个人和商业银行服务(通过TD Banknorth提供)。道明银行财务集团被评为全球首屈一指的网上财务机构,共有超过450万名网上客户。截至2006年7月31日,该集团拥有资 产3,858亿加元。
    加拿大金融制度系以加拿大银行Bank of Canada(中央银行)为核心,并由商业银行、信贷银行、非银行信托公司、人寿和健康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基金、证券公司、融资公司和租赁公司等,其中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及证劵公司为4大金融支柱,不但具竞争性,且稳定性亦高,而加拿大银行的信用价值(creditworthiness)亦名列七大工业国家之首。
    加国金融服务业对加国的整体经济具有实质的贡献,加国一半以上的人口受雇于金融业,金融服务业中又以银行为主,占金融服务业总资产的一半以上;而银行业又由占其总资产92%的6大商业银行所控制,此6大银行分别为加拿大皇家银行(Royal Bank of Canada,RBC)、加拿大道明信托银行(TD Canada Trust)、加拿大帝国银行(Canadian Imperial Bank of Commerce,CIBC)、丰业银行(Bank of Nova Scotia)、蒙特利尔银行(Bank of Montreal)、加拿大国民银行(National Bank of Canada)。基本上,银行由联邦政府管辖,而信贷联盟(credit unions)、证券公司(securities dealers)和共同基金(mutual funds)则由省府规范,另保险、信托和租赁业务则由联邦及省共同规范管辖。
    加拿大银行(Bank of Canada)是加拿大国家中央银行,对维持加国总体经济发挥极大的稳定作用,加拿大银行主要系经由监控银行同业间的隔夜拆款利率,来实施货币政策,控制纸币与硬币的供应以及货币量的总供给,经由买卖加元来维持加元的稳定性并监控外汇市场,惟与其它国家中央银行不同之处则为对商业银行及金融机构没有直接监督与管理的权力(由财政部所属之金融管理局负责),且不提供票据支票的清算服务,而系由散布全国各地的清算中心,负责确认辖区内每家银行分行每天结算的帐款总额,再传送至加拿大央行Bank of Canada。加拿大自1951年起即废除外汇管制。
    加拿大金融监管体系分为联邦与省两种,联邦负责监管所有在联邦注册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信用社、福利社以及养老金计划,监管重心为相关公司的偿付能力,其宗旨为保护消费者利益;省级监管项目则为省级注册的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其重点为对金融机构进行市场监控。
    加拿大由于地广人稀,早期经济主要系以农、林、渔、矿为主,对资金的需求又有高度的季节性,银行分行可在辽阔的地区间进行资金的调度,因而银行制度与美国迥然不同,属英国式的拥有高度集中的庞大分行系统,目前主要银行的分行遍布全国各地,全国性网络银行的制度促进了国家整体经济的发展,并为全国民众提供各式各样的金融服务。
    加国拥有良好的银行制度及管理良好的金融市场,联邦政府亦提供一系列的融资选择及税务奖励措施,以鼓励外国大公司或中小企业来加投资,基本上,融资可分为负债融资(debt financing)、发行股票集资(equity financing)以及政府融资(government financing)三种。详情请参阅网站:
    http://www.investincanada.gc.ca/en/862/Finance.html。
    在商业贷款方面,主要系根据拟贷款企业的行业别、风险程度、以及该公司的财务报表情形等条件,来决定贷款利率,不同于一般房贷,无设定利率,亦较个人贷款利率高。以CIBC银行为例,对企业的借贷及信用透支则分多项,如有小型商业透支服务、商业捷达信贷、商业借贷/信用透支、循环信用透支、分期贷款(固定或浮动)、农务贷款以及设备贷款等多项服务。
    资本市场加拿大主要有2个证券交易所,最大的是多伦多证交所(TSX),在筹集的股本额上2004年排名世界第五。
    加拿大的证券交易所在全球市场颇具竞争力
    1. 纽约证交所 NYSE
    2. 东京 Tokyo
    3. 纳斯达克 Nasdaq
    4. 伦敦 London
    5. 泛欧 Euronext
    6. 大阪 Osaka SE
    7. TSX集团 TSX Group
    8. 德国衍生工具 Deutsche Borse
    9. 西班牙马德里 BME Spanish Exchanges
    10. 香港 Hong Kong
    (资料来源: 世界证券交易联合会; 按国内市值排名,2005年5月( World Federation of Exchanges; Ranked by Domestic Market Capitalization, May 2005)
    科技水平和知识产权保护加拿大政府对科研基础设施和基础研究的投入继续大幅增加,同时加大对风险投资的支持力度。加拿大政府建立了为数众多的机构和项目,为加拿大的科技转化和商业化运作营造了有利的商业环境。2007年,加拿大政府改组了国家科技发展咨询机构,成立了新的科技创新委员会。此外,政府加大了财政对科技的支持力度,2007年度财政预算科技总投入达到92亿加元。要在现有全球一流的科技强项领域,紧密结合市场需求重点投入,以加强加拿大科技在这些领域的世界领先地位。加拿大在这些行业中具有世界领先水平:农业生物科技,生物科技,环境科技以及纳米科技。
    加拿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主要由加知识产权办公室(The Canadi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Office)负责,保护范围包括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工业设计、集成电路图纸和植物培育者权利7个方面。总体上看,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立法完善,能够为权利人提供充分的保护,但亦并非十全十美。和美国相比,加拿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够,也面临着来自国内外的各种压力。 国内压力主要来自加产业界。加制造商和出口商协会(The Canadian Manufacturers and Exporters)以及加反假冒商品网络联盟(The Canadian Anti-Counterfeiting Network)多次向加政府提交报告,指出加目前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主要问题,包括:1)加国内市场假冒、盗版商品猖獗,包括药品、软件、CD、DVD、儿童玩具、电子产品、服装、鞋类、汽车和飞机零部件、食品饮料、各种奢侈品等。据估算,每年在加市场流通的假冒、盗版商品市值大约为200-300亿加元。 2)实践已经证明,通过民事诉讼解决假冒和盗版问题成本高昂且根本不具备可行性和有效性;通过行政执法打击假冒和盗版问题无法律明文规定,因此力度亦不够。 3)加刑法适用条款偏弱,对假冒和盗版行为缺乏足够的震慑力,亟须改进。4)加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边境执法力度不够,即缺乏有效的手段,加边境服务署(Canada Border Services Agency)也没有明确的职责规定对假冒和盗版商品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 基于上述原因,加产业界呼吁政府尽快制定或修改有关法律,并采取有效的措施,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特别是加强刑事执法,加大对假冒、盗版商品的打击力度。包括:明确知识产权执法的打击对象;加强各职能部门,特别是边境服务署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职责;设计实施简便易行的行政手段,对假冒、盗版商品采取查封、销毁等行动;职能部门应加大执法的透明度,加强与知识产权权利人的信息共享和合作;加大对侵权、盗版者的惩罚力度;加强皇家骑警和边境服务署在执法过程中的合作等。同时,亦希望加政府能够加强同其它国家政府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保护加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在其它国家不受侵犯。加产业界同时对中国、印度、巴西和俄罗斯等国家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尤其表示关注。 国际压力主要来自美国。2006年,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在其就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发表的特别301报告中,将加拿大列入观察列表(watch list)国家,指称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仍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包括:1)加是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互联网条约的缔约国,但其至今未通过国内程序批准该条约以及通过相关法律的修改使该条约在加国内适用。2)加应对其著作权法进行修改,以对通过电子形式传播的作品提供更加充分有效的保护。3)加应颁布法律,对尚处于试验阶段的药品及其配方、数据提供保护,防止这些资料被非法使用。 4)加应改善其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系,以有效地打击假冒、盗版产品,阻止这类产品在加国内市场流通。5)目前,加边境服务署只能在接到加法庭的司法指令后才能对假冒、盗版产品采取行动。加应改善其边境知识产权保护执法体制,强化边境服务署的执法职能,使其能够主动行使职权,采取及时、有效的行动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加强边境服务署同皇家骑警在该领域的合作。 6)加应增加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人员配备,并使执法人员得到必要的培训,从而有效地开展工作。1998年和1999年,欧盟和美国先后就加拿大的药品专利保护问题和专利权保护期限问题诉诸WTO争端解决机制,经专家组和上诉机构裁定,认定加某些做法与其在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项下的承诺不符合,要求加进行修改。加拿大最后执行了WTO的裁定。
    进口限制措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加拿大已建立起世界上较为自由和透明的贸易管理体制。加拿大在乌拉圭回合中所作的承诺已全部实施。加拿大限制进口措施主要有:纺织品进口配额、反倾销和反补贴。另外,对动植物产品和低酸食品进口检验较严,对其他商品没有更多的设限。但商品必须在质量、标准等方面符合加政府的规定。
    加拿大的进出口管制主要有两种:一是许可证控制,由外交贸易部所属的进出口许可证局负责发放。许可证控制有出口控制清单、进口控制清单和地区控制清单三种形式。加拿大限制出口的商品有武器及其他军用品、原料与半成品、软木木材产品;限制进口的产品共有61种,主要包括服装、鞋类、纺织品、棉纱、农产品、肉类、武器和其他军用品。按规定,出口商需要向许可证管理局出口处申请出口许可证。从申请到拿到许可证通常最多需要30天。该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一至两年。一年期的许可证到期后,经出口处审理,可以延长。进口许可证的办理程序也与办理出口许可证相似。
    环保标准加拿大通过法律的约束和市场体制,使企业环境保护行为成为自觉的行为,许多企业主动申请ISO14000的认证。一旦获得认证的企业将在社会上获得很大的声誉,也会增强其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加拿大政府按森林、汽车业、造纸等行业设置了7个登记管理处负责环境管理系统认证工作。企业为达到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标准,通过认证,必须按照ISO14000的标准设定环保政策,设立环境保护目标,制定执行计划,制定内外交流系统和监控管理系统并积极培训员工。当企业在认证过程中遇到困难时,往往聘请服务公司〔如加拿大最大的环境咨询公司泽能环保公司(Jacqueswhitford Inc.)〕的特许环境审计师提供帮助或者在企业做完准备工作后,申请认证之前聘请咨询公司先行审计,以便企业能够顺利通过认证。加拿大对饮用水的水质设定了较高标准,而且严格定点定时监测整个供水网。并且重视环保教育和环保行为的培养,并采取了许多实际措施。
    建筑水准加拿大属于典型的大陆型气候,冬季漫长,气候寒冷。为了过冬,加拿大每年要消耗大量的能源。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加拿大政府通过制定建筑行业标准和规范、应用绿色节能技术、生产和设计、在项目中推广革新技术和采用相应的标准等手段,来提高建筑物的节能水平,从而降低建筑和社区能源损耗,减少人类对环境的影响。目前,节能已成为一个发展趋势,紧密地与加拿大房屋建筑和操作相联系。加拿大木质房屋已经被证明是最健康、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能的结构体系。木结构住宅采用天然材料作为结构主体,配套建材也不含对人体有害的物质,是理想的绿色居住空间。与健康材料和有效的绝缘技术相配合,木质房屋将比普通混凝土房屋的能量消耗降低80%。
    劳动力市场状况由于加拿大劳工严重短缺,近来,加拿大卑省强力引进观光业等移民,扩展外国临时劳工项目补充资源 增设两办事处,加拿大安省将提高最低工资标准,2008年3月31日起执行 。
    商务成本全球咨询公司毕马威会计师行(KPMG)的最新研究显示,加拿大以微弱优势超过美国和澳洲,成为发达国家中商业成本最低的国家,但研究也明确指出,加元汇率强劲,减少了加拿大的优势。报告还指出,虽然加拿大和美国之间的商业成本差距缩小,但加拿大和欧洲之间的成本差距扩大。而且加拿大在商业地点决定的所谓非成本因素方面,仍然占有牢固地位,这一点「可能和成本因素相当,或者比成本因素更为重要」。报告还发现,加拿大的教育成果位居第一,而美国虽然在教学上的支出最高,测试成绩却仅居第5位。教育成果排名是基于对高中科学技能的国际测试做出的。商业成本指数以美国的平均水平为基准做出。加拿大的总体商业成本指数在2002年最低,为美国水平的85.5%,现在则为美国水平的99.4%。墨西哥和澳洲目前分别为美国水平的79.5%和100.2%。多伦多市商业成本高美1.5% ,在加拿大的大城市中,蒙特利尔低于美国水平1.5%;多伦多则高于美国水平1.5%。温哥华高出美国水平4.2%,是加商业成本最高的城市,但仍和圣地亚哥、丹佛和西雅图的水平相当。
外国企业的设立和人员进入

根据加拿大投资法(ICA)第11条之规定,外国人投资如果是以在加国建立新企业之方式为之,2002年起投资在一定金额以下者,则只需向管理当局报备即可。亦即投资者只须在有关投资进行之前,或在事后三十天内,把投资方案通知主管机关。一般而言,投资者无须再进一步呈报资料。除非该新企业是属于下列被保护产业之一,否则此项投资不须经过审核或批准。
如果外国人要投资于某些特殊之行业,或接管现存之企业,则该项投资不仅要申报,并可能依据ICA条例接受审核。根据ICA条例第15条,被保护的产业包括下列各项:
(一)书籍、杂志、期刊、报纸之出版、发行或销售;
(二)电影或影像产品之制作、发行、销售或展示;
(三)音乐录音带或录像带之制作、发行、销售或展示;
(四)以印刷或可由机器阅读之形式的音乐,其出版、发行或销售。
(五)广播、电视、有线电视及卫星电视播送。
一般而言,收购某一公司投票权股份少于三分之一,或收购其它任何实体单位投票权益不及半数时,则不予视为取得控制权,因而有关收购方案,不须受有关当局「审查」(review)。
如“非加拿大人”在收购一个现有商业的控制权,而出现下列三种情况之一时,便需要遵守「通知程序」(notification process):
(一)收购者直接收购该加拿大人商业机构:而该加拿大商业机构的资产值在5百万加元以上者;
(二)收购者间接收购该加拿大人商业机构:以收购加拿大公司之海外母公司为方式,且该加拿大商业机构资产值在以上5千万加元以上者;或加国商业机构资产值在5百万加元以上,且占其母公司总资产值50%以上者。
(三)收购现存之敏感文化企业或创设新敏感文化企业者,包括出版、电影及音乐。企业大小规模不在所问。
至于接管现存之企业,依据ICA之规定,会受到审核的情形包括:
(一)直接购买控制权-资产达到加币5百万者;
(二)间接购买控制权-资产达到加币5千万者。
如果投资申请案件须经过审核,则投资人必须提出有关投资者个人及投资计划之详细资料。依据ICA第16、20及21条之规定,每一件投资案件都将以个案方式接受评估,以决定此投资案件是否对加拿大有利。下列事项是评估时考虑之因素:
(一)该投资对加拿大经济活动之层次及性质是否有影响,包括对就业,原料加工、加国设备、零组件及服务之使用率是否有益,以及是否能增加加拿大外销。
(二)加国人民是否得以在新企业或新企业所属之产业中得到充分参与之机会。
(三)该投资是否能提升生产力及效率,是否能促进科技之发展及产品之革新,并使产品多元化。
(四)该投资对该产业或相关产业之竞争情况有何影响。
(五)该投资是否与全国工业、经济及文化政策兼容。
(六)该投资对加国在国际市场上之竞争力是否有帮助。
投资申请如果不被视为“对加拿大有利”之投资,则可向主管当局提出未来的营运计划及目标,并提出保证,以取得投资许可。以此种保证方式取得许可之投资,可能在日后受到主管当局之审查,以确定投资人是否履行其当初之保证。这种保证方式的运用提供一极具弹性之工具,使得投资申请可依据当前对加国经济有利之项目,随时修正。依据投资法规定,上述的审查应在105天内完成,通常约花费四至六周左右。
此外,依据ICA之规定,联邦政府竞争局(Competition Bureau)对于企业并购之投资案,需就公平商业竞争及反托拉斯之立场提出其意见。即使无需经过ICA审查的投资案,如果超过某一限度,在合并前必须向竞争局报备。竞争局的主要宗旨在于限制一些会对加拿大国内市场之竞争情况产生影响的交易,因此即使是成立之投资企业在寻求扩张营运的过程中,有意取得现存加国企业之控制权时,也一样要考虑到竞争局之限制。
符合竞争局的要求,ICA中之条款规定可经由提出各种不同的保证而达成。竞争局采取取缔的制度,而非采取发给核准的制度。竞争局有权力采取行动制止某一并购交易之发生,使并购案被撤回,或者被搁置不决。如果投资者未能履行其当初之各项保证,并不会导致任何已取得之核准被撤销。但竞争局将进行各项调查,并可能在并购已完成后在竞争法庭(Competition Tribunal)对并购交易提出异议。此法庭有相当大之权限,包括可以指示已合并的企业不得合并。
加国依据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及世界贸易组织协议执行法内容修订其投资法令,通常适用国际条约或是区域自由贸易协议的投资者可以享有更优惠的待遇。公司(Corporation)投资人有二人以上,平均拥有公司股份,如投资人为NAFTA或WTO会员国人民,则可适用NAFTA或WTO之投资规定。通常来自WTO会员国之投资者,只有当其所欲投资之加拿大公司资产达一定水平时,方需经过审查;而此一资产水平,加国主管机关每年调整。以2006年为例,被直接投资的加拿大公司在2亿6,500万加元以上者方需受审查,间接投资则毫无限制。然对某些敏感产业如矿业、金融、交通以及文化等产业则不适用。
 2006年加拿大政府拟提出对外国国有企业投资加以限制的动议,但目前还没有形成法律。
在加拿大注册公司需提供的文件
拟注册加拿大公司名称三个(英文);
中国公司文件必须要中国公证处公证(英文版);
股东名称、身份证或护照、住址影印本,联系电话/传真;
加拿大公司公司的经营范围;
提供至少一位加拿大公司董事;
注册加拿大公司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总费用另报;
客户确定加拿大公司注册名称后,签署合同,必须缴付50%作为定金,公司注册完成后再付清付款;
限定在加拿大NEW.BRUNSWICK(地区)营业如在其它省份成立公司一定要当地董事地址证明或委任壹位当地加拿大居民担任公司经理。
加拿大公司公司注册完成后,公司将拥有下列文件:
1.  加拿大公司经营证;
2.  加拿大公司证明文件(NUANS);
3.  加拿大公司股份证明书2本;
4.  加拿大公司会议记录1本;
5.  加拿大公司公司原子签名章及金属钢印;
6.  加拿大公司公司股东、董事及秘书资料文件1份。
注册加拿大公司细则
在加拿大,不需很多资金就可以合法地注册公司,进行商业和国际贸易活动。加拿大的公司主要有三种形式:独资公司、合资公司和股份公司。
加拿大独资公司
加拿大独资公司(Sole Proprietorship)是由一个人拥有的无限公司,拥有者本人和公司之间没有明确的界限。它是一种最简单的公司形式。公司的拥有人行使全部的职能,自行作出决定。享有全部的利润,缴纳全部的税款,赔偿所有的损失,承担一切风险和公司在法律上是不可分离的。所有人与公司的关系是自雇。任何由公司的经营所引起的法定责任都是公司拥有人的责任,公司或个人的全部财产都可被法定地用来清偿债务。成立独资公司很简单,以个人或公司的形式运作,这样就可以个人或公司的名义给客户开发票了。如果只以拥有人的名义来进行运营的,则不必进行公司注册,但是拥有人必须要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
加拿大合资公司
加拿大合资公司(Partnership)是一种由两个或多个人,两个或多个股份公司,信托公司等共同建立新公司来进行贸易或商业活动的公司,合作的每方都为公司提供资金、劳力、财产或技术,同时也分享公司的利润并承担损失。合资公司的存在依赖于合作的连续性,特别是在两个人的合作关系中,如果其中一人离开或宣布破产,则伙伴关系自然解体。合资公司也象独资公司一样易于成立,有时,一个口头协议就已足矣。但如果资金和财产会在将来成为问题,那么还是准备一个书面的协议为好,公司利润的分配和损失的分担办法应在合资协议中加以说明。另外,从事贸易、采矿或制造业以外业务的合资公司不一定要注册。简化的手续是只在当地的市政府进行登记并得到营业许可证。
还有一种特殊形式的合资公司叫有限合资公司 (Limited Partnership),它可以由一个或多个有限合伙人组成,和有限公司不同,公司的一部分股东不参加公司的运作,公司的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加拿大有限公司
加拿大有限公司(Corporation)是一个独立的与其组成成员(股东)有明确界限的法定实体。它是依据其股东们共同签署的特别合同中的条款而成立的,这些条款在公司的备忘录和章程里 都有表述。股份公司有以下不同于独资公司和合资公司的特点:第一是股东责任有限,通常公司的股东不对超出其股份比例的公司债务、义务负责。第二是公司存在的连续性。因为股份公司是一个独立的法定实体,所以即使股东 成员有所变更,公司仍旧继续存在。此外,公司的所有权可以改变,股份的转移不会影响公司的存在或连续性。
注册加拿大公司程序
1)选择加拿大公司名称:并向加拿大注册主管机关的命名部确认名称有效为了避免所选择的名称不适用,可提供两个名称选择,这项服务收费60加元。
2)发起人签署加拿大公 司章程:章程包括公司名称、股份结构、董事、经营业务范围等要点。公司章程和细则,对公司及其成员均有约束力。一般认为其作用是公司与成员以及成员彼此之间的一种合约。每一公司章程必须包括:公司名字;公司注册股本(SHARECAPTITAL),即公司名义上最高募集的股本总额,但是可以因应情况需要增 加或减少;其它条款,包括股份种类及每种股票最高发行量,与及股份被赋予的限制及特权。"公司法"并无解释公司细则的功用。但该条例所列的公司细则范围,其中内容包括划定公司成员的权利,公司的运作方式,公司董事的权力与责任。不过,"公司法"规定公司细则不可载有任何条款与"公司法"有所抵触。
3)填报申请表:注明加拿大公司的注册地址,董事的姓名、地址。
4)交纳注册费:注册费为各种文件、证明费用等。按联邦《公司法》成立加拿大公司与按各省的《公司法》成立加拿大公司,所交的注册费用是不相同的。加拿大联邦注册费为2800加元,执照修改费为600加元,续展注册费为1200加元。加拿大各省注册费各不相同,大约为联邦费用的一半。注册手续一般是请当地的律师代理。加拿大注册机构颁发营业执照即标志加拿大公司成立。从申请到注册完成,一般需要两个星期。
加拿大公司注册的注意事项
在注册加拿大公司时,要和当地的加拿大公司注册局(Registrar of Companies)或加拿大企业服务中心(Business Service Centre)取得联系。以上几种不同加拿大公司的注册手续和繁简程度也是不一样的。
首先要使公司名称获得批准,其次要填写有关的申请表。加拿大公司在注册前必须自己拟定名称,加拿大公司名称有一定的规范,不合规范的名称是不能予以注册的。然后在专门的机构进行名称索引查询。最好不要和别人重名。尤其是加拿大有 限公司,如果这个名称已经被注册使用,则你不能再用此名称。如果你一旦注册了某名称为公司名称,同样别人也不可以再用此名称注册公司,这样,你的公司名称在某种程度上受到了保护。
但有一种情况比较可怕。根据商标法,注册商标比公司名称更受到法律保护。如果别人用你注册过的公司名称注册了商标,你的公司名称 被侵犯即为合法的了。为了防止这种局面出现,在注册公司名称的同时应把它作为商标加以注册。这样,你的公司名称才真正受到了保护。公司的徽标(logo) 也有同样的问题,只有经过商标注册才受到保护。
在省政府注册的公司的办公地点必须在本省范围内,如果在加拿大的其它省份设立办公地点或分支机构,必须在其所在省份另行办理注册手续。
如果是在联邦政府注册的公司,则该公司可以在全加拿大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公司注册必须有办公地点。如果还没有租赁办公地点, 暂时借用其它人的地址也是可以的,但工作运行后地址需要做变更登记。公司注册后,将与政府之间有阶段性的业务报表。
税务视公司运行及收入情况而定。如果呈亏损状况,其亏损额可以由后续几年内的盈利抵销,以降低后续年分的税务。公司在初期阶段,政府为了培植企业发展,根据公司拥有者的人数,可减免相当数量的税务。
按加拿大公司法规定,外国人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其董事会成员的半数以上必须是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因此,其它国家的公民在加拿大注册企业应该挂名 至少一半的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作为董事会成员。董事会成员不见得一定是公司的股份拥有者。至于公司内部的工作安排及工资情况,主要取决于内部协商。
在加拿大注册公司非常简单和迅捷,通常情况下:
•加拿大仅需要二个步骤就可以成立新公司,而许多国家却需要超过 20 个程序;
•只需一天 就可以在加拿大成立法人公司;
• 只需二天 就可以注册货物和服务税;
劳工进入要求及工作签证
外国公民获得加拿大政府签发的工作许可证,就可在加拿大工作1-3年,期间享受加拿大永久居民待遇,按居住省规定享受医疗、失业保险和其它社会福利。同时,可以根据联邦或各省相关移民法律,办理全家的永久居民(即移民)申请手续。由于这些人能够直接满足加拿大技术劳工市场的紧缺和雇主的要求,对本地经济发展起到良好促进作用,受到社会各界和政府主管部门的欢迎。每年以这种方式获得移民身份者很多。
在加拿大工作的技术劳工,在未办理全家移民之前,可以申请配偶或同居伴侣、未成年及成年但尚未自立(因就学等原因)子女赴加生活、学习和工作,享受永久居民待遇,职业不受限制。
这类签证和移民条件要求比较复杂。首先,雇主须先在本国市场寻求所需技工,无法满足且通过本省主管部门及联邦人力资源部的批准,才可向国外招聘。  所召技术劳工,享有与加拿大本地劳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工作条件和劳动保障。
工作签证的有效期通常为 1-3年的许可。该签证要求当事人一定要从事签证上所标明的工作,因各种原因变换工作,都应在签证期满前,申请并获得移民局批准。工作满 3年,若当事人未办理移民,应离开加拿大再重新申请入境。
根据加国移民法规定,除加拿大公民及永久居民外,任何其它人在未取得工作许可证前,不得在加国工作。加国雇主若需聘用外籍员工,首先须向加国人力资源与社会发展部(Human Resources and Social Development, HRSD)提出申请,该部将评估聘用外籍员工是否影响到本国人士的就业机会,且确定雇主无法聘雇到本国公民及永久居民后,始同意核准聘用外籍员工。雇主在接获该部核准后,方可向加国公民与移民部申请工作签证,一般并无名额限制。
持有工作许可证之外籍人士,其配偶与子女亦可随同来加,惟随行眷属除非事先获得本身之工作许可证,不然无法在加工作。外籍员工子女亦可在加读书,惟亦须先获加国公民与移民部许可。
外国投资者子女受教育情形

加拿大教育施政系属各省及特别行政区管辖,联邦政府仅扮演间接支持角色。全国教育厅长委员会,负责统合规划全国性教育议题及分享信息之职责。学制分中小学(含学前教育)及高等教育(含技职教育)两级。
加国法律规定6-18岁系属于义务教育,大部分儿童在4岁(幼小班)或5岁(右大班)时,进入一般小学附属之幼儿园。中小学教育类型计有公立学校(包括由各地区公立教育局管辖之公立学校及受公费资助之教会学校)、私立学校及特殊学校(招收视障、听障学生,学校提供其所需之特殊设备及训练)。
公立中小学系义务教育,一般学制为小学1-6或1-8年级,各省不同,中学分两阶段,分别为7- 8年级及9-12年级。义务教育年龄至18岁。魁北克省小学6年,中学5年,后续修CEGEP学院2年,以作职业准备或升学之预备。课程则由各省省政府自订课程内容标准,大致重点在全国则相当一致,有数学、社会研习、自然科学、语文、艺术及体育等6大领域。其中数学课程包括理解数学概念及重复练习、训练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创造性的思考分析能力;社会研习包括历史、地理、法律、政治及经济;自然科学包括生物、化学及物理;艺术课程包括音乐、戏剧及绘画,体育课程包括健身及体育技能的学习。
加拿大之高等教育机构分为授予学位之大学及未授予学位之学院,前者所授学位为学士、硕士及博士学位,后者以职业训练为主。一般而言,大学皆为公立(注:目前加拿大大学均由各省办理),有很高的自主性,以2003-2004年为例,共有735,600名全职大学生及254,785名选修生。然并无全国性的认证机构,一般认为大学暨学院协会(Association of Universities and Colleges of Canada, AUCC)之会员学校即具相当水平。各校入学标准依系所而定,一般视其高中在校学业成绩及修习学分内容而定,并无全国一致之入学测验,而部分学校会要求将性向测验成绩标准化;在申请程序方面,除安大略省须透过安大略省大学申请中心申请入学外,其它各省直接向拟就读学校申请。有些专业课程如法律、教育、医学等须取得学士学位后方可申请。加拿大各省对新移民亦提供多种免费「英语为第二语言」ESL课程,有全天亦有半天课程。小区大学及大学亦开此种ESL课程,但多数需缴费。其它尚有供成年人继续深造或修读个人兴趣之课程。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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