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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 腊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1-07 点击:

希  腊

 

投资环境
(一)基础设施

    1、交通运输

    国内运输以公路和海运为主,铁路为辅,对外贸易主要靠海运。

    (1)公路

    长期以来希腊交通基础较薄弱,高等级公路较少,直接影响了经济发展。近年来,希政府利用筹备2004年奥运会的有利时机,加大基础建设的投资力度,加快高速公路、机场、桥梁及其它交通枢纽设施的建设,围绕奥运会设施的地铁、轻轨和城市主干道建设大量增加,城市交通状况明显改善。奥运会期间,以雅典为中心连接全国的交通网络为奥运会的成功发挥了重要作用。

    (2)海运

    希腊是世界航运大国,海运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希致力于船队现代化建设,其船舶质量明显改善,载重量稳步增长,在世界航运业的竞争力不断提高。海运业共为19万人提供了就业机会,除6万名在海轮上工作的希腊籍船员外,海运业带动的金融、保险、咨询服务业、船用设备、维修等相关产业吸纳了13万劳动力,仅在比雷埃夫斯港就有1000多家企业开展与海运业相关的经营活动。

    (3)空运

    奥林匹克航空公司是希腊国有大型航空公司,拥有45架客机,开通国际航线52条。另外有7家私人航空公司主要经营国内航线。全国有35个机场。主要机场有(雅典)维尼泽洛斯国际机场、萨洛尼卡和克里特机场等。

    (4)铁路

    总长2 497公里;1996年客运量17亿人/公里。货运量350万吨。

    2、港口设施

    希共有各类港口444个。主要港口有比雷埃夫斯、萨洛尼卡、沃洛斯和佩特雷。

    3、电力供应

    2001年,希腊发电装机容量为10969 MW,其中热电7623 MW、水电3076 MW、其他类型270 MW,2001年发电53076 GWh,其中热电50223 GWh、水电2097 GWh、其他类型756 GWh。希腊电力需求近年来增长迅速,7%的用电需从巴尔干周边国家购买,预计2010年电力需求达72 TWh。公共电力公司GREEK PUBLIC POWER CORP(PPC)几乎垄断了市场,电力供应占比96%(2002年发电52TWh),100%控制电力分配,PPC垄断了希腊褐煤矿开采权并享受天然气优惠价,2座主力大型褐煤热电厂分别位于中马其顿大区(Kozani, Prolem)和伯罗奔尼撒大区(Megalopoli, Arcadia),新建褐煤电厂(Florina)和天然气电厂(Komotini)2座。

    4、通讯设施

    希腊城市的主要街道都有公用电话,市内通话每一次费率为10德拉克马,邮票在报摊、饭店及邮局均可购得,邮筒颜色为鲜黄色,体积不大,若想拍发Telex则必须去电信局或在饭店拍发。

    希腊国内外电话均为自动式,惟雅典与我国间的长途电话仍须透过电信局转接,每一分钟希币533元,不足一分钟以一分钟计,另加公共事业税等。紧急电话:急救—166,警察—100。

    5、其它基础设施

    (1)互联网

    2007年有33.4%的希腊民众使用互联网,主要是在网上寻求信息和在线服务。     希腊国家统计局抽样调查了全国5099个家庭。在16岁至74岁的希腊人中,从未使用过互联网的比例降到4.5%。能上网的希腊家庭从2006年的23.1%上升到2007年的25.4%。 上网寻求信息和在线服务的网民占网民总数的96.7%,了解产品和相关服务的占84.6%,收发电子邮件的占63.7%,浏览新闻的占47.5%,收听音乐和玩游戏的占45.5%。 16岁至34岁的年轻人占网购人群总数的61.2%,他们主要预订票务和酒店,其次是购买书报杂志。

    (2)新闻出版

    报纸杂志种类较多,但发行量有限。发行量较大的日报有《新闻报》、《自由新闻报》、《每日报》等。成立于1896年的雅典通讯社为官方通讯社,同世界各主要通讯社均有联系。马其顿通讯社成立于1991年10月,属半官方通讯社。希腊广播和电视组织于1938年成立,受政府新闻部领导,统一管理三个国营广播电视台并依法批准核发地方和私人广播电视台的许可证。国营电台每天24小时广播,除希文外,有英、法、阿拉伯文新闻节目。私营商业广播电视台还转播美国和欧洲通过卫星播放的电视节目。较有影响的私营电视台有:“MEGA”、“STAR”、“ANTENNA”、“NEW”、“SKY”等。

    (二)金融环境

    1、外汇管理

    希腊中央银行已于1997年8月1日起取消对希外汇市场的一切限制,允许国民自由买卖外汇。所有希腊公民不仅可以在当地银行开设外汇帐户和向国外自由支付外汇,也可自由兑换外汇,携带出境的外汇数额不受限制

    2、信用机构

    希腊共有各类信用机构60家,其中当地银行22家,外国银行或分行21家,15家合资银行等。当地银行有:国民银行(ETHNIKI)、农业银行(AGROTIKI)、阿尔法信贷银行(ALPHA PISTEOS)、商业银行(EMBORIKI)等。

    (三)科技水平

    在70年代以前,希腊政府无专门机构管理全国科技工作,科研活动以人文科学为主,在自然科学方面只限于数学、天文、医学等少数几个领域,科研机构不多,科技人才稀少,且集中在雅典地区。70年代以来,希腊政府认识到,要发展本国经济,首先要发展科技,这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出路,是长期的发展战略,从而开始对科学与技术在立法、组织机构、管理体制、投资和规划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新措施,促进本国科技发展,为今后在世界经济和技术竞争中,争得一蒿之地打下基础。

    经过10年的努力,改变了科技机构和科研活动集中于雅典地区的局面,扩大到了佩特雷、克里特、萨洛尼卡和伏洛斯等地区。

    80年代,希腊议会制订了一系列重要科技法规和政策,不仅对政府科技管理部门的设立和职能、国家科研机构的设立及管理等做出了规定,而且,对一些涉及面或影响面广、长期的、重要的科技政策也以法律形式加以确立,为本国科技发展打下了基础。特别1985年颁布实施“关于发展科学研究与技术”的法律以后,政府对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并相应地修订了各项有关规定。此外,还制订了诸如允许国家和私营企业或个人共同投资兴办高技术公司、允许大学教授在研究机构中兼职,加强大学应用技术研究和技术创新、鼓励私营企业对新技术研究与开发进行投资等有关法律。

    为了协调政府的科技工作,成立了由总理担任主席的科技研究和技术部长委员会,其成员由国防、教育、文化、工业、能源、研究技术等各部部长组成。该委员会是全国科学技术工作的决策机构。

    政府归口管理科学技术工作的职能部门是隶属发展部的研究与技术总公司。研究与技术总司的任务是:组织起草科技法规,并监督执行;制订 全国科技规划和计划,并组织实施和评价;管理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和科研经费;归口管理政府对外科技合作和交流、技术引进;促进科技情报和信息交流;调查科技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和后果;协调与其他政府部门有关的研究的技术政策等。

    科学技术顾问委员会是科学研究和技术部长委员会以及研究与技术总秘书处咨询机构,负责解答部长委员会的总秘书处提出的有关科学技术的咨询并提出建议。委员会分成自然科学和技术组以及社会科学和人文组两部分、下面又分为若干个专业小组。

    政府在完善科技管理体制的同时,逐年增加科研经费。但由于经济实力有限,从1984年至1993年政府科研经费的年平均增长仅为5.2%,1993年政府科研经费总额比1984年仅增加了60%。1993年希腊人均政府科研经费只有欧盟平均数的1/10,法国的1/22。企业投入的科研经费和企业使用的科研经费在全国科研经费  政府通过制订中期科技发展战略和组织实施计划,推进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进入90年代以后,首先组织实施了第一个科技发展计划(EPET I,1990-1994)和STRIDE计划(1991-1994)。这两个计划主要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和组建研究机构。目前正在执行的第二个科技发展五年计划,即1994-1999年研究与技术行动计划(EPET II),是前两个计划的进一步发展,重要支持技术创新和技术转让。它尤其强调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强调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要直接为希腊的工业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服务,为下世纪科技发展创造条件。该计划包括5个子计划:

    1、占用预算26%,用于支持由研究机构和企业联合申请的项目,项目限于环境保护、生物科学(主要是农业和医学)、信息技术、新材料、社会与文化发展等5个领域。

    2、占用预算的40%,用于支持工业研究、技术创新、技术转让、技术文化、电子网络、数据库开发、国际科技合作等方面的项目。除技术创新以外,也支持技术转让、示范项目、技术中介、技术标准等方面的研究,资助科技园、科研院所和科技博物馆的发展,促进大型、国际研究中心和工业设计机构等的密切合作。

    3、第三子计划

    占用预算的18%,用于支持现有和新建实验室和研究所的发展,强调国家科研单位为工业生产提供服务的效率。该子计划重点支持海洋科学研究,同时支持在信息技术、工业自动化、卫生、交通运输等领域建立新的研究机构,支持航天科学研究开发和欧洲空间局的科学研究活动。

    4、第四子计划

    占用预算的8%,主要支持大型的基础研究,目的是增强国家科研骨干队伍,设置博士后研究工作岗位,进一步完善国家奖学金制度。

    5、第五子计划

    占用预算的8%,主要支持科技政策研究,以及对行动计划的评估、宣传和管理等方面的活动。此外,还计划建立一个科技政策研究和培训中心。

    除上述计划外,政府还采取一系列其他措施,引进新机制,促进研究单位与生产单位联合,充分利用研究成果。主要措施有以下几项:

    1、加快工业研究计划(PAVE)

    计划支持各种生产部门的研究与开发,平均每个项目的预算约为13.5万美元,参与项目的企业至少承担经费的一半。

    2、增强科研联合体竞争力计划(EKVAN)

    支持大学和研究中心加与生产单位的合作,一般应为大型项目,周期长,影响长,平均每个项目的预算约为135万美元。

    3、未范项目和技术中介计划

    优先支持的领域是再生能源、节能、信息技术、生物技术在农业和仪器工业中的应用等。

    4、建立全国研究与技术信息网络

    已于1995年底建成,作为连接INTERNET的主干网络,初始速度为2Mbps,将很快把速度提高到34Mbps。

    希腊由于本国工业不发达,应用研究少,工业化开发则更少。近十年来开始重视高新技术研究和应用研究,积极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特别是欧盟的各种研究和开发计划。在欧盟计划的资助下,建立起一批从事高新技术研究的、装备精良和技术条件好的实验室(如欧洲尤里卡紫外激光实验室、雅典技术大学的化工实验室、克里特研究中心的生物实验室、微电子研究所实验室等)。这些实验室的大部分工作是实施欧盟研究项目,其项目负责人有较高的研究水平。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创建不久的克里特研究与技术基金会,设备先进,吸引了一大批归国学者和数百名研究生和进修生,在高新技术研究领域非常活跃,其研究课题涉及分子生物学和生物技术、激光和电子结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化学工程等。

    (四)劳动力市场情况

    1、劳动力供应状况

    希腊现有人口约1100万,总就业人口约490万,其中农业就业人口约为55万,工业就业人口约为95万,第三产业就业人口最多,约为290万。在所有就业人口中,全职人员占80%,兼职人员约占20%。希腊农业和服务业中有很多是自营,因此就业人员中雇员的比例相对较低(约为60%)。

    希腊现有外来移民120万,占希腊劳动力总量的20%左右,其中从事简单体力劳动者占37.7%,从事技术工种的占35.4%。从行业分布来看,约有30%的外来移民从事建筑业,20%的人从事家政工作,另有12.8%的人从事制造业。外来移民已成为希腊劳动力供应的重要来源,是希腊近年来经济迅速发展的动力之一。

    2、劳工基本权益

    希腊是国际劳工组织成员,履行国际劳工条约义务。希腊宪法和有关劳工法律法规具体规定了劳动基本权益,除前所提结社自由和集体协议谈判权外,按照有关法律,希腊劳工还享有职业培训权、失业救济权、平等和不受岐视权、罢工权、社会保险、以及休假权等,同时法律对雇主解雇员工有较严格的法律限制,雇员被雇主解雇时有权获得相应赔偿。

    希腊有关劳动法规对童工和妇女权益做了特殊规定。根据法律,希腊雇工的最低年限是15岁,对一些特殊危险的工种有更严格的年限要求。妇女在怀孕期间可享受17周的产假,分娩后可享受9周的假期,刚生育的妇女在两年内每天工作时间可减少1小时,同时企业不能解雇怀孕和分娩后的一年内的妇女。

    3、失业率

    近年来,希腊失业率一直高于欧盟平均水平:2004年希腊失业率为10.5%,欧盟平均为9.2%;2005年希腊失业率为9.7%,欧盟平均为9.0%;2006年希腊就业情况比前两年有所好转,失业率降到8.8%,是近年来就业形势最好的一年,但70%的新增就业多为兼职工。在失业人群中,长期失业人数占大多数,约有一半以上的人失业已超过一年,同时青年人和妇女的失业率远远高于其他人群。由于希腊地区间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区的失业率水平差别也很大,2005年希腊北部地区失业率的平均水平是11.4%,而爱琴海诸岛地区的失业率仅为8.2%。

    (六)外资进入某些行业仍然受到限制

    在希腊直接投资,除申请政府补贴的项目外,一般毋需申报政府部门批准。外国投资者向境外汇出资金、利润和特许权使用费等只需由其希腊开户银行出具投资者合法汇入外汇资本并兑换成德拉克马的证明即可。

    大多数领域对外国投资者开放,个别对外资限制的领域和规定包括:1、公共事业须由国家控股;2、非欧盟投资者在希腊银行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40%;3、电视台须由国家控股,任何国内外投资者的持股比例不得超过25%,非欧盟投资者的持股比例限制在15%以内;4、在希腊注册、悬挂希腊国旗的商船须由希腊船主控股。

 

外国企业的设立和人员进入

    (一)如何在希腊设立分公司

    根据希腊2190/20号法律,外国公司在希腊设立的分公司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分公司应在希腊有固定营业场所;

    2、 分公司不是法人,应以其国外总公司的名义开展业务;

    3、 除非有特殊限制,分公司可以从事总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所有业务;

    4、 成立分公司需要:(1)、希腊商务部批准(由省政府的分公司注册办公室颁发批准证书);(2)、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3)、在《政府公告》上公示分公司成立。

    1、建立分公司的程序步骤

    在希腊建立分公司按如下步骤进行:

    第一步:准备下列材料:

    1、 总公司的章程;

    2、 总公司拟在希腊建立分公司的决议,决议中要明确分公司的经营目标。该决议应经过认证;

    3、 总公司可投入的资本额证明。该证明应由总公司注册登记地所在国的主管部门出具,投入资本额最低不少于6万欧元;

    4、 总公司仍在运营、其营业执照依然有效的证明;

    5、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证明;

    6、 总公司任命分公司代表或代理人的任命书,该任命书应经过公证。如果分公司的代表或代理人是非欧盟成员国的居民,他应持有希腊的居留许可证和工作许可证,如果其是欧盟成员国的居民,只要有在希腊的居留许可即可。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并经总公司所在国的公证部门公证和希腊驻当地使领馆的认证。所有上述材料都应有希腊文的翻译件。根据总公司所在国的有关法律的规定,上述第3、4、5项证明可由商会或司法机关等部门出具。

    第二步: 向所在的省政府申请由希腊商务部签发的批准成立证书。所提交的申请应与第一步骤中所述的材料一并提交。在该申请中,应说明分公司在希腊的地址、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名称、外国公司成立所依据的法律。对非欧盟国家来说,还应注明公司的注册登记号。此外,还应提交已缴纳有关费用和公用费(TAPET)的收据。

    第三步:领取分公司批准成立证书,并在股份有限公司注册登记部门注册登记,同时分公司在《政府公告》、《有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名录文告》中公示。

    第四步:分公司在商会注册。分公司必须在商会注册并缴纳会费。在商会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 已填好的商会注册部门提供的申请表格;

    2、 希腊商务部的批准成立证书;

    3、 公示批准分公司成立的《政府公告》;

    4、 总公司章程的翻译件;

    5、 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总公司在希腊的分公司在经营中应承担向其所在省政府通告下列材料的责任:

    1、 任何对分公司成立时向主管部门提交的申请材料的修改,如总公司注册地变更等;

    2、 总公司每年的资产负债表;

    3、 与资产负债表相应的每财政年度在希腊的经营记录。

    2、成立分公司所需的费用

    在希腊设立一家分公司所需的费用基本如下:

    1、 希腊外交部翻译上述文件所需的费用;

    2、 由指定律师对所有材料进行认证的费用和公司成立公示所需的费用;

    3、 《政府公告》公示批准分公司成立的费用:基本费用:206欧元,印花税3.60%、摊提费7%,总计227欧元,此外还有10欧元的公用费(TAPET)(基本费用的5%)。

    3、分公司税务登记和银行开户的程序

    (一)、分公司按下列程序在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登记:

    根据1642/86法律,分公司在主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的部门注册登记后30天内,其外国法人应宣布分公司开业。开业声明应连同以下材料在税务主管部门存档:

    1、 公布批准分公司成立的《政府公告》两份。如果《政府公告》尚未发行,则应递交准许在希腊成立分公司的政府批准证书、缴纳公用费的收据以及根据1599/96号法律所做的说明书,该说明书应由分公司的代表签署,并注明一旦《政府公告》发布,立即补交;

    2、 分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任命书的翻译件,该翻译件应由希腊外交部翻译;

    3、 根据1599/86号法律起草的说明,在该说明中应注明总公司的法律形式和分公司的数量;

    4、 营业场所的房产购买合同或租赁合同或无偿使用说明(该房产无偿使用说明应符合1599/96号法律的要求)。所有这些文件都应经房产业主所在的税务机关认证,如系转租,则应提交由转租人和承租人签订的转租协议;

    5、 总公司注册地国出具的纳税地证明;

    6、 分公司在商会注册的证明。

    递交了上述所有材料并缴纳了有关费用后,税务主管部门就向分公司颁发准许开业的证明,并同时给予税号。

    分公司应持有自己的税务登记证,并且每年编制资产负债表和益损计算书。根据希腊税法第4.2条的规定,所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无论其是当地公司还是外国公司,都应持“第三类”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自税务主管部门颁发之时起在分公司使用之前就已生效。分公司为有效使用该税务登记证,分公司的代表应向税务机关递交分公司开业证明、在商会的登记证明和主管社保机构出具的尚未雇佣员工的证明。

    (二)、分公司在银行开立账户需提供下列材料:

    1、 总公司的章程或其商业登记簿(有法律效力的翻译件);

    2、 总公司资信状况证明(有法律效力的翻译件);

    3、 总公司决定在希腊设立分公司的决议和分公司代表的任命书(有法律效力的翻译件)。

    4、分公司的撤销

    总公司经过申请,可宣布分公司撤销。撤销分公司的步骤如下:

    第一步:分公司的代表或授权代理人提交分公司撤销的申请。递交分公司撤销申请时应同时递交下列材料:

    1、 总公司董事会的决议。该决议应由其政府主管部门确认和希腊驻当地使领馆认证。

    2、 上述决议正式的希腊文翻译件。

    第二步:主管省政府签发撤销分公司的决定,并在《政府公告》中公示。在《政府公告》中公示时需缴纳的费用有:基本费用:206欧元,印花税3.60%、摊提费7%,总计227欧元,此外还有10欧元的公用费(基本费用的5%)。

    5、在希腊设立分公司应注意的一般财务事项

    1、 外国总公司在希腊成立的分公司被认为是希腊的常设公司,因此,分公司的所有收入都应纳税。每年都应进行纳税申报,并同时递交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 外国总公司在希腊分公司的利润税税率与希腊当地公司相同。

    3、 由于分公司使用与总公司编制在一起的J类财务报表,因此,无需进行利润分配。

    4、 分公司承担缴纳增值税的责任和义务。

    (二)如何在希腊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希腊法律,有限责任公司具有合伙和法人的特点,是比较适合中小型企业的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出资人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

    1、 公司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可由一个、两个或多个自然人或法人组成,但是,一个自然人或法人只能单独组建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结构和运营必须符合其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必须经过公证才合法生效。公司章程中需包括以下内容:

    1、创办人或股东的姓名、职业、固定住址和国籍。

    2、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名称中必须含有一个或几个股东的姓名、或者表明公司的经营内容。然而,无论何种情况,都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明确标明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

    3、公司注册登记的营业地址。

    4、公司的经营范围。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范围应符合有关法律对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不得经营只允许以其它公司形式经营的业务。例如:希腊法律规定,银行和保险业务只允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经营,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就不得经营此类业务。

    5、公司的投资总额。按照希腊目前的法律规定,成立有限责任公司所需的最低投资总额为1.8万欧元,该投资额既可是现金投入,也可以以固定资产投资,但现金投入至少要占投资总额的50%。如果采用固定资产投资,那么应根据希腊2190/1920法律第九条的规定,由专门委员会对固定资产价值进行正式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每股股值为30欧元,其股票为不可议付的证券,但原则上可以自由转让和继承。公司的资本应根据公司的章程足额缴纳。如果公司的股东不是希腊国籍,那么无论其是自然人还是法人,都必须由银行出具证明,证明在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文件正式生效之前,其出资额就已经进入希腊。

    6、公司的经营期限。在公司章程中应为公司确定固定的经营期限。

    2、 公司的注册和公示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后,要经过以下注册登记和公示后方可运营:

    1、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等文件经公证后,应到地方法院的公司注册登记处进行注册登记,该地方法院应是公司注册营业地隶属的地方法院。

    2、有限责任公司应在《政府公告》、《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名录文告》中公示其基本情况,例如股东姓名、公司名称、公司注册登记的营业场所、公司的经营范围和资本额、公司的表现形式等。有限责任公司只有完成上述程序后,才能获得法人资格,并且有限责任公司在《政府公告》中的公示日期被认为是公司的成立日期。

    3、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到税务机关注册登记并从税务机关购买税务机关加印的公司账簿,同时有限责任公司还应到当地商会注册。

    3、 公司的组织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运营是基于公司的股东大会和公司的经营管理层。

    1、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是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最高权力机关”,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重大问题都要由股东大会来确定,这包括公司章程的修改、经营管理人员的任免、资产负债表的批准、利润的分配、对公司经营管理人员的起诉、公司经营期限的延长、公司的合并和解散等。在股东大会上每个股东至少持有一票。如果股东持有多股,那么其投票数与其持有的股份相等。股东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并且需在公司财政年度结束后的3个月内召开。

    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一般来说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方可通过,即该决议必须得到代表公司资本额一半以上的股东同意。然而,涉及公司章程修改等重大问题的决议至少需得到代表公司资本额四分之三以上多数的股东的同意。

    2、公司的经营管理

    根据公司的章程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委托一名或几名管理人员组成公司的管理层经营管理公司,这些管理人员可以是公司的股东,也可以不是公司的股东。这种类型的公司不设董事会。

    4、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费用

    一般来说,在希腊设立有限公司所需的费用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资本募集费:公司总投资资本的1%

    2、材料公证费、印花税等大约440欧元

    3、律师基金的摊提费:公司总投资资本的1.5%

    4、律师费:律师费按公司资本额的一定比例提取,其中 1.5万欧元的资本额按1%提取律师费,超过部分按0.5%提取。

    5、《政府公告》的公示费235欧元

    6、在地方法院的注册费60欧元

    7、公司在税务局的注册登记费146欧元,另外每个股东还需缴纳88欧元的费用。

    8、在地方商会的注册费88欧元。

    (三)申办签证、工作许可等手续

    希腊为欧盟成员国,所有欧盟国家的公民来希毋需签证。其它国家的公民来希需在入境前向希腊驻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希腊入境签证,由大使馆或领事馆统一报希腊外交部审批。希腊已于1998年正式加入申根协议,欧盟以外公民访问希腊及欧盟其他国家亦可向希腊驻本国大使馆或领事馆申请办理申根签证。凡已从其他申根国办妥申根签证的外国公民毋需再办希腊签证即可进入希腊。另外,所有在希腊工作的非希腊籍公民都必须持有希腊移民局发给的正式工作许可。

 

                  来源: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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